2021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一、基本情况目前,我市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现有全市性宗教团体个(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县(市)区宗教团体19个,宗教活动场所668处,备案宗教教职人员358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宗教局和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注重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宗教界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进修、宗教场所依法规范管理、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步和成效。当前,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尤其是各大宗教的代表人士,他们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品行端正,在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团结信教群众、促进宗教和睦、服务社会大众,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市各大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和困难,应该予以高度重视。一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总体文化程度偏低,年龄结构老化。在受教育程度方面,我市备案宗教教职人员中接受国民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比例较低,宗教类院校毕业人数较少。例如,巢湖市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共有67人,其中初中(含)以下学历有58人,约占总人数的86.6%。在年龄结构方面,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年龄普遍较大,30岁(含)以下宗教人员较少,在县宗教团体和偏远宗教场所中,宗教教职人员年龄偏大问题更加突出。二是宗教教职人才需求与供给矛盾较突出。各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不同程度地面临人才不足的困境。各宗教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宗教造诣和综合能力的教职人员严重不足,有的宗教人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有的宗教场所只有1至2人,甚至有的宗教场所(聚会点)无合法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三是宗教教职人员管理面临新挑战。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宗教工作大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宗教“进城”了,在经济发达、人口集聚的城区,宗教场所的数量增多,信教群众的总量增长;宗教“上网”了,宗教界借助互联网讲经布道、宣传宗教理论,宗教场所开设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宗教“入世”了,宗教的神秘感渐趋弱化,有的宗教场所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有的宗教场所面向社会开设培训班、夏令营等。与此同时,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等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些新情况对各级宗教事务部门,以及身处其中的宗教界都是一种新考验、新挑战。四是各宗教的自养能力不均衡。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自养水平也逐年提高。但是,由于各宗教在信教群众数量上的差异,宗教场所地理位置的不同,自养能力差别比较大;同一宗教内的教职人员自养情况差别也比较大,城区的宗教场所自养能力较好,乡村和偏僻地方的宗教场所自养能力较弱;少数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县(市)区的宗教团体普遍缺少经济来源,人力和财力不足。各县(市)区政府给予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也不一样。各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情况不尽相同,参保比例有高有低。二、几点建议要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一)建议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宗教工作大局,着重在“导”上下功夫,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1.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高度重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深刻认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到全市宗教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宗教事务部门要把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在宗教工作的突出位置,有清晰的思路、明确的规划、有效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狠抓落实,精准发力,久久为功。2.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领导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宗教工作管理网络,专门制定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形成合力。二是创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协作机制。结合宗教事务管理的特点,探索建立省、市、县间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管理、考核的协作制度,形成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综合治理的协作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学习培训和工作情况。三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市宗教局指导帮助市佛协、市基督教协会与安徽大学合作开设研修班,组织宗教界参加省宗教局百名教职人员“培优工程”,深得宗教界欢迎和好评。各大宗教在宗教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工作开展得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类似这样的经验与做法,宗教事务部门应予及时总结,加以推广普及。3.依法加强管理与服务引导相结合,推进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把依法管理与服务引导结合起来。管理是手段,服务是宗旨,其根本目的都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持和维护宗教领域的健康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对待宗教问题,要采取“导”的态度,客观、辩证地认识和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既不能只重视管理而忽视了服务,也不能光强调服务就不敢大胆管理。要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二是坚持把教育培养与合理安排结合起来。完善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民主推荐、选拔、培养、使用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的政治安排等途径,更好地发挥其代表和引领作用。三是坚持把指导管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工作、生活上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帮助解决宗教困难教职人员的社保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参考和借鉴我省蚌埠、亳州等市的做法,逐步解决好宗教困难教职人员生活保障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建议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按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1.进一步深化认识,担当起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责任。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宗教学识、文化知识和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高低,对宗教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应该说,宗教教职人员供需矛盾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表现在整体素质和质量上,宗教界、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现实和长远意义,要像关注宗教场所建设一样,更加重视“人”的培养,主动担当起培养宗教教职人才的责任,这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人才支撑和基本保证。2.进一步明确标准,加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自身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宗教要按照“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要求,着力建设一个高素质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一支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担当起历史赋予的社会责任。一是科学制定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要依据信教群众基本情况和对宗教教职人员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宗教造诣的基本需求,确立合理的宗教教职人员配备比例和总量,制定出符合需求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教育和培养规划,加大宗教教职人员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二是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机制。各宗教团体要针对目前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把握培训重点,探索建立一套更加科学有效的培养制度、培养方法、培养措施、培养途径,利用合肥作为省会的教育资源优势,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三是形成科学、规范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使用机制。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要依照相关章程、制度、教规、教义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行为,制定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使用、交流、退出等制度措施,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同时,要严格执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任职备案制度、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宗教教职人员要定期向所在区域的宗教事务部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管理与指导。3.进一步激发正能量,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积极作用。广大信教群众是推动合肥建设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在团结引导信教群众方面应该而且可以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市各大宗教教职人员要继续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不仅自己首先做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信徒,而且要团结带领信教群众立足自身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社会现代化建设,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合肥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点击查看更多
工图网提供2021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供会员免费下载。更多精彩公司介绍PPT素材,尽在工图网。
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Array
本网站所有作品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
- 价格 注册用户免费
- 编号 11799092
- 软件 Word
- 格式 doc,docx
- 大小 20.5 KB
- 比例 16:9
声明:工图网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权利。对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政治图案不享有权利,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的示例展示,禁止商用。另外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禁止以任何形式歪曲、篡改。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