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精准扶贫及资金监管情况报告
精准扶贫及资金监管情况报告**是全国脱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而我市虽然经济总量排全省第2,但人口总数和贫困人口总量同样排全省第2,全市78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就达676万,其中**、**、**、道**4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县是片区县,列入省级扶贫乡镇116个、重点贫困村871个,2015年末贫困人口55.83万人。面对繁重的脱贫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强化措施,精准施策,积极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脱贫格局和“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捆绑发展、整体推进”的攻坚体系,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十二五”以来,已实现**、**、**、道**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1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完成226个贫困村出列,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6.65万人。全市贫困乡镇从2011年116个下降到2015年5个,贫困村从2014年871个下降到2015年645个,贫困人口从2011年162.48万人下降到2015年55.8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4.3%下降至8.3%。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5216元提高到2015年9291元,年均增长16%;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247元,年均增长17%;贫困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025元,年均增长17.5%;民族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7857元,年均增长18%。我们在精准扶贫和资金监管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一、尽力做到“四个精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工作“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新主题新定位,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大力实施“五个一批”,扎实推进“十项行动”,采取超常措施,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聚全市之能,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全力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一)精准调研培训。一是强化调研培训。市委先后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培训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组织部分管基层组织建设的负责人以及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二是精准调查摸底。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为基本标准,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到村社有册、乡镇建簿、县区存档,实现贫困识别精准化、统计分类科学化,实现精准管理、精准调度。(二)精准落实责任。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市扶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扶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工作。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精准扶贫“1+10”配套政策文件,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细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精准责任。同时出台投资、财税、金融等六个方面20多项具体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有计划、有资金、有项目、有措施、有检查。三是实施结对帮扶。市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分别挂点联系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同时整合全市111个部门475个项目,投入帮扶资金8.45亿元,对**、道**、**等县13个一类贫困乡镇实施“集团帮扶”。抢抓上海对口帮扶机遇,2013年以来共争取各类帮扶资金1.92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22个,惠及9个县(市)58个乡镇72个村。(三)精准谋划思路。全面实施脱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精准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确保到2017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第一步到2016年,全面实现**、**、**、道**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第二步到2017年,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8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第三步到2020年,补齐脱贫指标和小康指标的差距,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四)精准帮扶措施。一是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每年选派5000名以上机关干部到871个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和“项目书记”,实现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户户有帮扶责任人。二是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大力扶持发展中药材、干鲜果、草地畜牧业等八大扶贫产业,共种植中药材35万亩、核桃70万亩、蔬菜200万亩、人工种草30万亩,发展乡村旅游点1500多个,全市贫困对象参与产业发展达到80%以上。三是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实施“雨露计划”与科技培训有机结合,确保每个贫困户掌握一至二门农业科技生产技术。“十二五”以来,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3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5万人。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重点把好危改对象确定审批关,做到资金直补到户、部门帮扶到户、责任包保到户、技术指导到户。“十二五”以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6万户。五是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坚持把移民安置与园区建设、集镇商贸、旅游发展、特色产业统筹起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累计建成项目安置点92个,搬迁贫困人口8.83万人。六是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全面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覆盖226个乡镇1600多个行政村,全市90%以上的农村人口受益小康建设,其中“小康讯”自然村通电话率、行政村通宽带率、“小康电”一户一表率均达到95%以上。二、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为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大力实施“五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保护脱贫一批、教育扶贫脱贫一批、政策兜底脱贫一批),扎实推进“十项行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暨“六个小康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推进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实施易地搬迁扶贫行动。集中搬迁安置生活在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实现村镇银行县县全覆盖、小额信贷业务村镇全覆盖和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扶贫资源实现与全市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实施党建扶贫行动。探索建立责任在村落实、组织在村建强、干部在村成长、资源在村整合、成效在村检验的“五在村”机制)。建立健全“六个机制”,确保实现如期脱贫。第一,建立健全对象瞄准机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针对未摘帽贫困乡镇、未出列贫困村和未脱贫贫困人口进行再调研、再精准,让群众知情并参与进来,把脱贫对象搞准、把家底摸清,对准最贫困的村,扶持最困难的户,办好最急需的事。第二,建立健全项目决策机制。因地制宜确定脱贫项目,发挥脱贫项目的带动作用。坚持“五个重点”标准、突出“23578”原则,确保产业脱贫项目安排向“片区县、重点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每县发展2―3个产业,项目覆盖50%的贫困乡镇、70%的贫困村、80%的贫困人口。第三,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给县一级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充分的自主权,确保扶贫资金直接用于脱贫对象。明确安排到县扶贫资金的30%用于产业发展、30%用于合作社建设、10%用于扶贫贷款贴息、10%用于扶贫培训、2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不少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2%。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管好民生项目的“钱袋子”。第四,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用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逐村逐户找准发展思路,实行差别化扶持、精准化帮扶,重点实施一批“短平快”和“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项目,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加速完成“六个小康建设”任务,积极做好产业扶贫、集团扶贫、对口扶贫、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第五,建立健全选派使用机制。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程,选派干部到871个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确保因村派人全覆盖。充分发挥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推进驻村工作队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评估环节上的“四个全程参与”,切实提高精准脱贫“管道”的通畅能力。第六,建立健全贫困退出机制。实行“摘帽不摘政策”的奖励措施,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的导向。大力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鼓励贫困村早出列,防止“被脱贫”。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按照 “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主题定位,我市积极筹备建设具有**特色的“扶贫云”平台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信息化挂图作战,积极构建纵横交错、层层联系、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任务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支持监督、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脱贫攻坚新格局。一是突出红色传承。启动红军长征经过11个省133县和**162个革命老区乡镇的脱贫攻坚课题调研,重点关注红军长征经过地区的水、电、路、讯、房、寨等项目建设,加快改善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突出绿色发展。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带,扶持贫困村走农(林)旅一体化路子,集中打造100个类似**县花茂村、**县杉坪村的精准扶贫示范点。三是突出合作开放。把加强**对口帮扶合作交流作为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重要载体,大力拓宽双方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园区建设、科技创新、智力帮扶等领域深度合作,推动产业共建和转移升级,实现产业转移更加明显,园区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三、强化监管提供保障 (一)抓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决策、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扶贫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查找职务犯罪的风险隐患,由检察机关介入重点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对扶贫审批监管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预防监督。目前立案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3件41人。二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两手抓,突出“决战脱贫攻坚、传承红色文化”,开展“新长征路上的关怀”系列活动,今年1至4月,全市举办预防犯罪专题讲座和案例警示教育127场次,重点关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进程,时刻敲响自我防腐的警钟。组织曲艺家进行采风创作一批“精准扶贫剧目”,着力打造一台“精准扶贫剧场”,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确保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制防线。(二)抓制度建设。从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入手,以班子成员领办课题调研方式,建立完善工作运行、监督问责、绩效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修订完善民主议事规则,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重要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律严格按程序运作,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建立重点项目检查机制。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20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重点检查机制,对项目计划执行、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报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建立扶贫企业联审机制。建立扶贫、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扶贫企业联审联席会议制度,对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审查,定期发布失信黑名单企业,对黑名单企业在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扶贫贷款贴息、合作社发展项目安排等方面不予支持。四是建立跟踪协调调度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项目化、目标化、数据化管理,对扶贫资金报账管理等重大事项,采取“日督查、日调度”方式,加强跟踪调度,督促落实整改。紧盯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目标安排实施扶贫项目,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催化剂、润滑剂、粘合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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