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汇编各类规章制度汇编32项
XXX规 章 制 度 汇 编目 录第一篇 干部队伍建设1.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12.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材料要求 5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74.政府XX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95.公务接待、公务外出管理办法 216.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67.部门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办法 478.干部岗位变动后工作交接暂行办法 529.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4第二篇 工作制度10.主要工作职责 6311.行政处罚工作程序 7012.行政许可规定 1041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10714.信访工作程序规定 10915.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1291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3817.年度调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4018.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要求 144第三篇 内部管理制度19.考勤管理办法 14520.值班制度 14921.车辆管理办法 15122.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1582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5924.协同OA系统管理办法 16125.办公电脑及打印机使用和维修办法 16626.门卫值班制度 16927.机关食堂就餐人员规定 170第四篇 财务管理制度28.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17129.财务工作交接暂行办法 17330.差旅费管理办法 17631.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18232.推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186第一篇 干部队伍建设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第一章 总 则一、为使本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本局工作以十九大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使首都XXXX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工作并向区政府负责;副局长、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本局进行对外活动。第二章 局长办公会议主要任务四、研究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市环保局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决定事项。五、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XXXX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六、研究讨论本区XXXX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事关全区环保工作的重大举措。七、讨论通过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上报的全区XXXX工作情况报告、重要请示。八、研究确定科室、直属单位向局领导请示涉及全局环保工作的重要事项和其他事项。九、研究决定重大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审定重大环评项目,审定部门预算、监督执行预算,决定奖惩事项以及经常性的重要行政管理工作。十、通报重要情况。第三章 议事规则十一、定期召开会议。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外出时,可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十二、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委书记组成。局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议题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十三、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十四、会议对需要决定的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长或委托主持人逐项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方针政策。所作决定当场宣布。十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详细记录并写入会议纪要,备查存档。第四章 议事程序十六、确定议题。议题由局长办公会议成员提出,局长确定。对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事先进行深入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十七、会前通知。局办公室根据议题内容收集会议材料,会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通知、分发会议材料。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所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因故缺席,该议题一般不提交本次会议讨论。十八、充分讨论。会议先由分管局领导或指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议题相关情况,然后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与会人员应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十九、作出决定。对需要决定的事项,由局长或委托主持人逐项作出决定。会议主持人(或委托他人)应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成员传达。二十、会议记录。会议要有专人使用专用记录纸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详细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和会议最后的决定。二十一、政务公开。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公开的,及时按照本局政务公开规定的方式予以公开。公开内容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核,会议主持人审定。第五章 议事纪律二十二、对应该由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开会议的,经局长同意后,分管领导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二十三、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的决定,每位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成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但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决定。二十四、局长要及时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掌握工作进展,认真解决发现的问题。二十五、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如有泄露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二十六、讨论的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材料要求一、议题确定属于议事范围内确需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事项,分管局长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准备好议题,会前征得局长同意后方可提交上会讨论;各科室需要提请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要提前征得分管局长同意后,方能按程序提交。二、材料要求(一)标题与内容 上会材料要求标题简洁、明确;主题清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具体可行。(二)格式 会议材料的格式应参照局行文规定:材料标题居中,字体使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加粗。正文字体仿宋三号,正文中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小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加粗;标题为阿拉伯数字时,数字后使用全角的点。页边距上为3厘米,下为2.54厘米,左右各为2.7厘米;行间距选择在28-30磅之间(根据实际排版需要选择),页码居中,用A4纸双面打印,侧面双订。(三)字数 会议材料的字数一般不超过2千字。如果材料超过3千字,应附简要的议题说明。(四)材料报送 会议材料由各议题负责人或议题提出科室准备。于会前两天报送局办公室,份数一般为6份,如有列席人员,另行加印。须列席会议汇报的人员,由分管局长确定,在报会议材料时,一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局长批准。办公室负责将材料于会前一至两天送各位参会人员。三、材料归档 办公室负责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家及XX市对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XX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安排一天时间亲自接访,具体安排如下:一、接待时间和地点每周二上午为XXX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由局长、党委书记和副局长轮流接待,区XX信访工作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接访地点设在监察队XX信访接待室,并在本单位公告栏对外公布。二、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组织工作局领导接待日期由监察队负责安排,报主管局长阅批后提交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便于领导安排工作,由局办公室提前发至局领导本人,因工作原因局领导不能参加接待的,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确保局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正常进行。三、约(下)访实行局领导约访信访人、到信访人住地下访制度,与信访人面谈沟通;如遇突发集体访,可由信访接待人报请有关局领导接待。四、案件办理1.领导干部接访时,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来访接待登记表,详细记录表中所有内容和来访人反映的问题。2.政策有明确规定、可直接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3.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案件,由接访领导在登记表上签署处理意见,由信访工作人员将处理意见转发到责任科室,责任科室按《信访条例》规定15日内告知是否受理,60日内上报处理结果并书面答复上访人(上访人应在答复意见上签字)。4.对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信访问题,书面告知上访人到司法机关反映。5.对涉及两个以上责任科室或急、难、新、重的信访件,领导接待后,可由局领导组织召开协调会集体会商。6.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可由接待领导向局长办公会汇报,提请上会研究解决。7.专兼职信访干部要做好记录、转办、反馈等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加强对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的督办。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XXX政府XX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XX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XX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XX信息,是指本局机关各科室和受局机关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单位)在履行XXXX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 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全局XX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二)组织协调各科室、单位的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三)组织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XX信息;(四)监督考核各科室、单位的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五)组织编制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六)负责向区政府指定的场所移交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本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七)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本局提出的获取政府XX信息的申请;(八)负责政府XX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九)有关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各科室、单位应加强对本科室、单位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业务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各自的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本科室、单位形成或获取的政府XX信息,并监督相关企业按照国家、XX市和本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XX信息。第二章 公开内容第五条 各科室、单位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程序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下列政府XX信息:(一)XXXX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XXXX规划;(三)XX质量状况;(四)XX统计和XX调查信息;(五)突发XX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以及需要提示市民防护或规避的信息;(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城市XX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八)XXXX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XX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XXXX验收结果; (九)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实际征收数额;(十)XXXX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十一)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XX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XX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十二)XX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十三)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本区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十四)发生重大、特大XX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XX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十五)XXXX创建活动审批结果;(十六)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十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公开的其他政府XX信息。第六条 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XX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政府XX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政府XX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索引、信息名称、信息内容的概述、生成日期、公开时间等内容。第三章 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七条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XX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在本局政务网站公开;(二)通过在本局全程办事代理室设立的资料索取点、电子显示屏等公开;(三)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四)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公开;(五)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公开。第八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XX信息,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各科室、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XX信息,需填报《XXX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见附件1),经科室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依次报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对本局制发的公文,各科室、单位在拟定初稿时,须一并填写《XXX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公文类)》,按本局公文审批程序流转,经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按审查单明确的形式公开。(二)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局相关领导在对政府XX信息内容进行审定的同时,应当根据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保密审查。(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XX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依法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XX信息。第十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下列形式向本局书面提出申请:(一)寄送信函。地址:XX市XXX区古城路8号,邮政编码:XX,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XX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二)发送传真。传真号码:XX,并注明“政府XX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三)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走访的形式,到本局当面提出书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由申请人签字、捺印或盖章确认。接待地点:本局机关办公室,接待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查询申请事项的办理情况。查询电话号码:XX。第十一条 申请人向本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以及代理人、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证件名称和号码、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政府XX信息的内容描述,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XX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详尽、准确的特征描述;(三)获取信息的方式以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四)受理机关名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XX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XX信息,可以推举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第十二条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XX信息,由本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接收。(一)登记。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提出的申请,接收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登记。(二)审查。本局依据《条例》、《办法》和《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应当予以接收,并出具《XXXXX信息公开登记回执》(见附件3)。对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接收机构工作人员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审查后由局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通过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和拟定的程序交由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办理。第十三条 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由各处室、单位按照业务职责分工具体承办,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申请人相应的书面答复,并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同时反馈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一)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XX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公开,并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4);本局或者第三方对政府XX信息的使用范围有特殊要求的,承办处室、单位应当与申请人约定,申请人签字确认后,按照约定使用公开的政府XX信息。(三)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是能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出具部分公开的信息公开告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5);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出具不予公开的告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6),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五)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属于本局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或者处于本局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应告知申请人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XX信息,并出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7);(六)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所涉事项属于本局公开范围,但本局未制作、未获取或者未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出具信息不存在的告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8),并说明理由;(七)申请公开的信息所涉事项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或者属于本区其他行政机关公开,应当告知申请人,并出具非本局政府信息的告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9);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八)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申请,并出具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0);(九)同一申请人向本局就同一政府XX信息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本局已经依法答复的,可以告知申请人不重复办理。第十四条 承办科室、单位认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参考格式见附件11),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参考格式见附件12)。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如承办科室、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后,应当依法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XX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第十五条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应在局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局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延期答复告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3),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第十六条 申请人要求撤回政府XX信息公开申请的,本局应当准许,并登记备案。第十七条 在受理过程或者办理过程中,局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承办科室、单位对下列申请事项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申请内容为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通过相应渠道提出,对能够确定负责该事项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内容属于本局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查阅案卷材料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三)申请公开的政府XX信息已经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各科室、单位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XX信息应当是未经汇总、加工、分析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XX信息。各科室、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XX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第十九条 各科室、单位和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应当对以下情况进行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一)申请人没有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致使本局无法向申请人提供书面答复的;(二)征求第三方意见,无法与第三方取得联系或者未收到其回复意见的;(三)申请办理中的其他特殊情形。第五章 工作制度第二十条 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国务院等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围绕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要通过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受理记者采访申请、参加访谈节目等各种平台和形式发布信息,增强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第二十一条 保密审查制度。本局公开政府XX信息应严格组织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XX信息,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经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送局保密审查机构审查。经局保密审查机构审查仍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请主管局领导同意,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制度。各科室、单位在制作公文等XX信息时,应当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对符合公开要求和条件的,应主动公开。第二十三条 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要实时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信息公开渠道搜集舆情,及时发现涉及本局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的XX信息。对发现涉及本局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的XX信息,由有关处室、单位负责确定澄清内容,提供正确、完整的政府XX信息,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处理,其中重要政府XX信息的澄清须经局长审定后处理。第二十四条 协调会商制度。对工作中本单位不能单独确定的信息公开问题,应与其他有关单位研究会商。如在本局范围内无法确定,应与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共同请示上级环保部门或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第二十五条 媒体沟通协调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搜集新闻素材、提供新闻稿件,并注重互动交流,引导记者客观公正报道。在重要敏感、事关民生的XX政策举措发布前,要制订发布方案,与媒体充分沟通,确保发布效果。第二十六条 专家政策解读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中的作用,根据重要政策的内容和出台时机,及时组织专家向公众阐释有关情况,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第二十七条 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制度。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各科室和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报有关情况。第六章 监督和保障第二十八条 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并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不及时公开XX信息或公开XX信息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科室、单位督促其改进,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局年终考核内容。第二十九条 局监察科负责受理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对各科室、单位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三十条 各科室、单位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处室、单位上年度政府XX信息公开以及依法监督相关企业公开企业XX信息情况报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X公务接待、公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XX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国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第二章 接待原则第四条 坚持热情周到、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第五条 坚持统一安排、职级对等、业务对口接待的原则。局办公室负责本局公务接待统一受理与组织协调。第六条 组织公务接待活动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一)不准超标准接待;(二)不准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三)不准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四)不准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五)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第三章 接待审批第七条 公务接待受理。由办公室依据公函统一办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通过公函内容和电话联系确定接待信息:包括来访团队名称(目的)、带团领导姓名及职级、工作内容、随行名单(人数)及日程安排、交通工具、抵离时间、住宿地点、联系方式等细节。第八条 提出办理意见。办公室协商接待科室提出办理意见。一般包括:接待时间、活动地点、工作内容、参加人员、承办单位、接送与陪同人员、座谈单位、工作餐时间、出面陪同的领导、接待经费安排等内容;同时,根据需要,视情确定参观线路、会场布置、会议资料准备、信息报道和会务保障等事宜;以及明确每一个接待环节、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第九条 接待费用审批。接待工作发生费用时,承办科室需按下述要求进行审批:(一)在局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的,由接待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局职工食堂主管局领导批准。(二)在外部餐厅安排工作餐的,由接待科室主要负责人经主管局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局长不在时,由局长委托的一位局领导批准。(三)在公务接待中需安排住宿或支出其他费用时,由接待科室主要负责人经业务主管局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局长不在时,由局长委托的一位局领导批准。第四章 接待组织第十条 接送站。按照抵离时间、领导级别、人员数量确定接站人员和车辆安排。省部级以上领导的接送站,安排一名局领导迎送,其他情况安排一般干部到站迎送。组织接送站严格执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不在机场、车站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等规定。第十一条 用餐。因工作需要可以在局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特殊情况需在外部餐厅用工作餐,按相应标准执行。用餐安排家常菜,禁止安排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组织用餐。第十二条 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定点饭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第十三条 用车。一般情况下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第五章 接待费管理第十四条 管理。接待费用在预算经费中列支。不得超额度进行接待。第十五条 标准。参照会议费使用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执行。第十六条 结算。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局长审批清单报销。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第十七条 接待费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二)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三)禁止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四)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第六章 公务外出管理第十八条 加强我局国内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去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需接待的,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对方内容、行程和人员等有关信息。第十九条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第七章 监督审计第二十条 局办公室每年要对国内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汇总,按要求报区纪委、区财政局备案,并按相关要求公开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一条 监察科对局公务接待及公务外出工作实施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会同监察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废止。XXX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根据《XX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XXX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年度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在公务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平时、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二、范围及内容(一)平时考核的范围 本方案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对处级干部的考核,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参加考核的部门范围为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监察队)。事业单位(监测站、排管站)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在XX市及我区未出台相关规定之前,暂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平时考核,暂不定评鉴结果;立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我区有关规定办理;结案后,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触犯刑律的,立案期间的平时考核,不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我区有关规定办理。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派驻到行政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环评科),由行政服务中心按其规定进行考核。 (二)平时考核的内容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结合绩效管理和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以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履职履责、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三、指标及评价标准(一)岗位分类按照职务层次和岗位性质,我局平时考核的岗位分为三类:内设机构正职领导岗位(科室负责人)、内设机构副职领导岗位(科室副科长)、内设机构非领导岗位(科室非领导职务及科员)。(二)考核指标构成及评价标准考核指标分为基础性指标和岗位特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参照《XX市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制定,岗位特性指标结合岗位特点,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特别是一线窗口部门,要将“服务意识、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纳入岗位特性指标。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四、方法和程序(一)平时考核的方法1.领导及实施机构。成立XXX环保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纪检干部和人事干部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平时考核实施指导监督,并负责具体实施平时考核工作(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见附件1)。2.考核的方式。平时考核以主管领导考核为主。各科室负责人的平时考核,由局主要领导或其授权的主管副局长负责;副科长的平时考核,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负责;非领导职务人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的平时考核,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副科长负责。一线窗口部门(监理科、辐射科、监察队、监测站、排管站),除按上述主体对象考核外,还要单独引入服务群众评价机制,以《XXX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的形式发给服务对象,由服务对象填写后汇总到各级考核主体处,调查分数以20%的比例计入考核对象当月平时考核成绩。(二)平时考核工作程序平时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1.考核对象个人每月填写上个月的《月度工作纪实》(附件3),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确认。月度工作纪实交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本科室负责考勤的人员保存。月度工作纪实要求简明扼要,计划和小结采用“关键事件法”,只列各项实事。要求从2018年1月份开始,每个月3号前完成工作纪实并归档。2.每季度在月度纪实的基础上,依据本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干部平时考核评价表,由考核主体对考核对象实施季度量化考核,考核成绩经主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备案。2018年4、7、10月的10日前必须完成季度考核结果的备案。3.经局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每季度量化考核的成绩由考核主体反馈给考核对象,并结合季度考核结果加强与考核对象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五、结果的使用对于平时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所涉及的情形(见附件5),局平时考核委员会将做进一步调查,如经查实,会将考核结果记录在考核对象的月工作纪实中,并反映在年度考核中。平时考核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对于季度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工作人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从下个季度第三个月工资中扣发。对于季度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工作人员,考核主体要对其重点谈话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本人要向考核主体提交对改进意见的落实方案,并由考核主体监督实施。附件1:XXX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局长局党委书记副 组 长:副局长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成员:局纪检干部局人事干部附件2: XXX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一)机关内设机构正职干部考核评价表被考核人单位:被考核人姓名:内 容考核要素分值等次评 价 标 准评 价德(20分)政治品德(6分)优(6分)理论素养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6][5][4][3][2][1][0]良(5分)理论素养较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较强,遵守政治纪律良好。中(4分)理论素养、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一般,遵守政治纪律一般。差(3分以下)理论素养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不强,不能遵守政治纪律。职业道德(6分)优(6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和碰硬,不退缩、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6][5][4][3][2][1][0]良(5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敢于担当和碰硬的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依法行政;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较强,能够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中(4分)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法制观念一般、基本能够依法行政;基本能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一般,偶有越位、缺位。差(3分以下)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做到依法行政;不能切实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淡薄,经常越位、缺位。社会公德(4分)优(4分)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树立并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4][3][2][1][0]良(3分)操守、品行良好,能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比较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中(2分)操守、品行一般,无故意危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一般。差(1分以下)不注重操守,品行差,缺乏应有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不好。家庭美德(4分)优(4分)始终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4][3][2][1][0]良(3分)能够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比较注意要求自己和家人。中(2分)基本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对自己和家人要求一般。差(1分以下)不能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未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能(20分)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5分)优(5分)知人善任,分工合理,善于调动下属工作积极性;善于沟通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在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组织活动中有很强的协调能力。[5][4][3][2][1][0]良(4分)知人善任,分工较合理,能够调动下属工作积极性;比较善于沟通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在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组织活动中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中(3分)基本能够做到知人善任,分工不尽合理,不善于调动下属工作积极性;不善于沟通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在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组织活动中的协调能力较弱。差(2分以下)不能做到知人善任,分工不合理,影响下属工作积极性;在沟通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上有明显不足,在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组织活动中的协调能力差。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5分)优(5分)自觉及时更新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善于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5][4][3][2][1][0]良(4分)能够更新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能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中(3分)基本能够更新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基本能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基本能够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差(2分以下)不能更新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调查研究能力差。开拓创新能力(5分)优(5分)创新精神强,善于把握创新机遇,灵活运用创新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5][4][3][2][1][0]良(4分)创新精神较强,能够把握创新机遇,运用创新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中(3分)创新精神一般,基本能够把握创新机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差(2分以下)缺乏创新精神,不能通过创新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5分)优(5分)风险防范意识强,制定预案及时完备科学有效;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有效应对突发事件。[5][4][3][2][1][0]良(4分)风险防范意识较强,事先制定可行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比较清醒,能够比较科学地分析、较敏锐地把握事件潜在影响,能应对突发事件。中(3分)风险防范意识较弱,预案部署不够完备;面对突发事件,不能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较弱。差(2分以下)风险防范意识弱,事先没有制定可行预案;面对突发事件,难以有效应对。勤(10分)工作态度(5分)优(5分)工作高度认真、细致严谨;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部门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5][4][3][2][1][0]良(4分)工作认真,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积极,能按要求组织开展部门工作。中(3分)工作比较认真,有一定的责任心;缺乏热情,基本能按要求组织开展部门工作。差(2分以下)工作不够认真,责任心较差;不能按要求组织开展部门工作。坚守岗位情况(5分)优(5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计较个人得失,甘于吃苦、乐于奉献。[5][4][3][2][1][0]良(4分)能够按规定守时守责。中(3分)基本能够遵守考勤制度。差(2分以下)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绩(40分)履职成效(10分)优(9-10分)高质量完成本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非常明显。[10][9][8][7][6][5][4][3][2][1][0]良(7-8分)完成本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能够较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中(6分)工作有失误,服务群众态度一般,工作成效一般。差(5分以下)工作严重失误,服务群众态度较差,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分)优(17-20分)充分履行职位职责,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20] [10][19] [9][18] [8][17] [7][16] [6][15] [5][14] [4][13] [3][12] [2][11] [1][0]良(14-16分)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中(12-13分)能够履行职位职责,基本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差(11分以下)未能切实履行职位职责,没有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效率(10分)优(9-10分)完成工作任务非常及时,行政成本低。[10][9][8][7][6][5][4][3][2][1][0]良(7-8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行政成本较低。中(6分)完成工作任务滞后,行政成本较高。差(5分以下)完成工作任务明显滞后,行政成本高。廉(10分)部门廉政建设(5分)优(5分)出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5][4][3][2][1][0]良(4分)较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3分)基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差(2分以下)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5分)优(5分)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5][4][3][2][1][0]良(4分)能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中(3分)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差(2分以下)经查实存在不廉洁问题,且造成差影响。(二)机关内设机构副职干部考核评价表被考核人单位:被考核人姓名:内容考核要素分值等次评价标准评 价德(20分)政治品德(6分)优(6分)理论素养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6][5][4][3][2][1][0]良(5分)理论素养较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较强,遵守政治纪律良好。中(4分)理论素养、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一般,遵守政治纪律一般。差(3分以下)理论素养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不强,不能遵守政治纪律。职业道德(6分)优(6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和碰硬,不退缩、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6][5][4][3][2][1][0]良(5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敢于担当和碰硬的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依法行政;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较强,能够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中(4分)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法制观念一般、基本能够依法行政;基本能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一般,偶有越位、缺位。差(3分以下)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做到依法行政;不能切实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淡薄,经常越位、缺位。社会公德(4分)优(4分)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树立并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4][3][2][1][0]良(3分)操守、品行良好,能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比较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中(2分)操守、品行一般,无故意危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一般。差(1分以下)不注重操守,品行差,缺乏应有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不好。家庭美德(4分)优(4分)始终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4][3][2][1][0]良(3分)能够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比较注意要求自己和家人。中(2分)基本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对自己和家人要求一般。差(1分以下)不能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未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能(20分)业务能力(5分)优(5分)精通分管工作涉及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具体规定;能创造性地组织下属独立开展分管的业务工作。[5][4][3][2][1][0]良(4分)熟悉分管工作涉及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具体规定;较好地组织下属独立开展分管的业务工作。中(3分)基本掌握分管工作涉及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具体规定;基本能组织下属独立开展分管的业务工作。差(2分以下)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具体规定不熟悉;不能有效地组织下属独立开展分管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5分)优(5分)出色地组织落实分管工作;尊重他人,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积极协调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5][4][3][2][1][0]良(4分)能够组织落实分管工作;尊重他人,听取不同意见,能够协调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中(3分)基本能够组织落实分管工作;协调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一般。差(2分以下)不能有效地组织落实分管工作;不能协调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5分)优(5分)自觉及时更新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善于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5][4][3][2][1][0]良(4分)能够更新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能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中(3分)基本能够更新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基本能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基本能够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差(2分以下)不能更新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技能;调查研究能力差。应对突发事件能力(5分)优(5分)风险防范意识强,执行各项应急预案措施有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5][4][3][2][1][0]良(4分)风险防范意识较强,能够执行各项应急预案措施,能够应对突发事件。中(3分)风险防范意识较弱,执行各项应急预案措施基本到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一般。差(2分以下)风险防范意识弱,执行各项应急预案措施不力,不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勤(10分)工作态度(5分)优(5分)工作高度认真、细致严谨;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分管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5][4][3][2][1][0]良(4分)工作认真,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积极,能按要求组织开展分管工作。中(3分)工作比较认真,有一定的责任心;缺乏热情,基本能按要求组织开展分管工作。差(2分以下)工作不够认真,责任心较差;不能按要求组织开展分管工作。出勤情况(5分)优(5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5][4][3][2][1][0]良(4分)能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中(3分)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有无故缺勤现象。差(2分以下)不遵守考勤制度,经常无故缺勤。绩(40分)履职成效(10分)优(9-10分)高质量完成分管工作,能够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工作成效显著。[10][9][8][7][6][5][4][3][2][1][0]良(7-8分)以较高质量完成分管工作,能够较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提出比较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中(6分)工作有失误,服务群众态度一般,工作成效一般。差(5分以下)分管工作严重失误,服务群众态度较差,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分)优(17-20分)充分履行职位职责,超额完成全年分管工作目标任务。[20] [10][19] [9][18] [8][17] [7][16] [6][15] [5][14] [4][13] [3][12] [2][11] [1][0]良(14-16分)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全年分管工作目标任务。中(12-13分)能够履行职位职责,基本完成全年分管工作目标任务。差(11分以下)未能履行职位职责,没有完成全年分管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效率(10分)优(9-10分)完成工作任务非常及时,行政成本低。[10][9][8][7][6][5][4][3][2][1][0]良(7-8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行政成本较低。中(6分)完成工作任务滞后,行政成本较高。差(5分以下)完成工作任务明显滞后,行政成本高。廉(10分)廉政建设(5分)优(5分)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效显著。[5][4][3][2][1][0]良(4分)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效比较明显。中(3分)基本能够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差(2分以下)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廉洁自律(5分)优(5分)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5][4][3][2][1][0]良(4分)能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中(3分)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差(2分以下)经查实存在不廉洁问题,且造成差影响。(三)机关内设机构其他公务员考核评价表被考核人单位:被考核人姓名:内 容考核要素分值等次评 价 标 准评 价德(20分)政治品德(6分)优(6分)理论素养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6][5][4][3][2][1][0]良(5分)理论素养较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较强,遵守政治纪律良好。中(4分)理论素养、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一般,遵守政治纪律一般。差(3分以下)理论素养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不强,不能遵守政治纪律。职业道德(6分)优(6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和碰硬,不退缩、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6][5][4][3][2][1][0]良(5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敢于担当和碰硬的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依法行政;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较强,能够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中(4分)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法制观念一般、基本能够依法行政;基本能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一般,偶有越位、缺位。差(3分以下)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做到依法行政;不能切实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淡薄,经常越位、缺位。社会公德(4分)优(4分)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树立并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4][3][2][1][0]良(3分)操守、品行良好,能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比较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中(2分)操守、品行一般,无故意危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一般。差(1分以下)不注重操守,品行差,缺乏应有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不好。家庭美德(4分)优(4分)始终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4][3][2][1][0]良(3分)能够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比较注意要求自己和家人。中(2分)基本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对自己和家人要求一般。差(1分以下)不能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未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能(20分)执行能力(5分)优(5分)准确领会工作任务;有很强的行政执行能力,能按时、高效、高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4][3][2][1][0]良(4分)能较好地领会工作任务;有较好的行政执行能力,能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中(3分)不能完全领会工作任务;行政执行能力较弱,有时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差(2分以下)经常不能充分领会工作任务;行政执行能力差,经常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5分)优(5分)主动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并能学以致用;善于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5][4][3][2][1][0]良(4分)能够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能够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中(3分)基本能够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能力一般。差(2分以下)不能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能力差。业务能力(5分)优(5分)精通本岗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程序非常规范,能在领导指导下创造性地独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善于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5][4][3][2][1][0]良(4分)较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程序较规范,能在领导指导下独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能够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中(3分)对本岗位各项业务的熟练程度一般,工作程序不太规范,能在领导指导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不善于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差(2分以下)对本岗位的各项业务不了解,工作程序不规范,不能在领导指导下独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不能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沟通协作能力(5分)优(5分)语言表达很清晰、准确,善于与人沟通;与同事相处融洽,能积极配合其他同志的工作。[5][4][3][2][1][0]良(4分)语言表达较清晰、准确,比较会与人沟通;与同事相处比较融洽,能配合其他同志的工作。中(3分)语言表达不够清晰、准确,与人沟通有一定障碍;与同事相处一般,配合其他同志的工作意识比较差。差(2分以下)语言表达不清晰、不准确,与人沟通困难;与同事关系紧张,不能配合其他同志的工作。勤(15分)工作积极性(5分)优(5分)勤思考,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工作不计得失,任劳任怨。[5][4][3][2][1][0]良(4分)比较爱思考,比较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能按要求开展工作。中(3分)工作主动性一般,有时需领导督促才能完成工作任务。差(2分以下)工作主动性差,经常需领导督促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认真性(5分)优(5分)对工作高度认真,工作细致严谨;工作责任心强。[5][4][3][2][1][0]良(4分)对工作比较认真,工作责任心较强。中(3分)对工作不够认真,工作责任心一般。差(2分以下)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心差。出勤情况(5分)优(5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5][4][3][2][1][0]良(4分)能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中(3分)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偶尔存在无故缺勤现象。差(2分以下)不遵守考勤制度,经常无故缺勤。绩(40分)履职成效(10分)优(9-10分)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态度好,工作成效显著。[10][9][8][7][6][5][4][3][2][1][0]良(7-8分)以较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态度较好,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中(6分)工作有失误,服务群众态度一般,工作成效一般。差(5分以下)本职工作严重失误,服务群众态度较差,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分)优(17-20分)充分履行职位职责,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20] [10][19] [9][18] [8][17] [7][16] [6][15] [5][14] [4][13] [3][12] [2][11] [1][0]良(14-16分)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中(12-13分)履行职位职责一般,基本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差(11分以下)未能履行职位职责,没有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效率(10分)优(9-10分)完成工作任务非常及时,对安排的工作反应非常迅速。[10][9][8][7][6][5][4][3][2][1][0]良(7-8分)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及时,对安排的工作反应比较迅速。中(6分)完成工作任务稍显滞后,有时影响整体工作进展。差(5分以下)完成工作任务严重滞后,经常影响整体工作进展。廉(5分)廉洁自律(5分)优(5分)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5][4][3][2][1][0]良(4分)能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中(3分)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差(2分以下)经查实存在不廉洁问题,且造成差影响。附件3: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试行)( 年 月)姓名部门及职务出勤情况出勤加班休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培训月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小结备注附件4:XXX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环保局工作人员姓名服务对象姓名服务对象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调查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得分服务态度优(4分)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态度好。[4][3][2][1][0]良(3分)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态度较好。中(2分)服务群众态度一般。差(1分以下)服务群众态度较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仪容仪表优(4分)仪容仪表非常得体[4][3][2][1][0]良(3分)仪容仪表得体中(2分)仪容仪表一般差(1分以下)仪容仪表差联络与沟通优(4分)语言表达很清晰、准确,善于与人沟通。[4][3][2][1][0]良(3分)语言表达较清晰、准确,比较会与人沟通。中(2分)语言表达不够清晰、准确,不善与人沟通。差(1分以下)语言表达不清晰、不准确,与人沟通困难。服务受理与反馈优(4分)受理与反馈非常及时[4][3][2][1][0]良(3分)受理与反馈比较及时中(2分)受理与反馈不太及时差(1分以下)超时限未能受理与反馈服务对象满意度优(4分)非常满意[4][3][2][1][0]良(3分)满意中(2分)一般差(1分以下)不满意意见建议附件5:XX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一、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思想道德素质较差,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1次的;2.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每月达到3次以上全年累计10次以上,或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缺位空岗全年累计5次以上的;3.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被投诉1次的;4.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被投诉1次的;5.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被投诉1次的;6.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投诉1次的;7.按照《XX市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实施年度量化考核,“年度考核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足70分,且符合《XX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一)、(二)、(三)、(四)款所列情形的;8.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的。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2.在外事、公务活动,及接受媒体采访或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4.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位年度工作任务量,直接造成本部门绩效管理任务不能完成的;5.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他公务过程中,严重以权谋私, 或违反规定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被举报的;6.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2次以上的;7.按照《XX市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实施年度量化考核,“年度考核总分”不足60分,且符合《XX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一)、(二)、(三)、(四)款所列情形的;8.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三、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务员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XXX部门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考核奖励的激励促进作用,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按照《XXX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部门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局部门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对全局各科室进行考核。通过开展考核奖励工作,激励全体干部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效能,创先争优,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我区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 局长 局党委书记副组长: 副局长 纪委书记成 员: 副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监察科科长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三、督查考核的对象全局各科、室、队、站、中心。四、督查考核的内容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以全局各科、室、队、站、中心的职责、职能为依据,重点考核各单位业务工作、科室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新工作四个方面。业务工作:完成年度业务工作任务、政府折子工程、专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科室建设:1.思想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以及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2.队伍建设。学习培训好,内部管理到位,团结协作好,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完成全局性工作;3.作风建设。依法行政无投诉,积极调研有成果,遵章守纪,有意见能够逐级反映,没有出现越级上访、拒不执行党委决议等现象;4.制度建设。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按照法规、制度办事;5.廉政建设。签订责任书,参加廉政教育各项活动,没有违反廉政勤政建设各项要求的行为。精神文明建设:1.计划生育。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2.安全工作。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包括泄密等);3.政风行风。没有被服务对象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4.政务信息公开;5.捐款、捐物等社会公益活动。创新工作:工作有新思路,新做法,取得较好的效果。五、督查考核的时间每年进行一次。六、督查考核办法和程序(一)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实行分值量化。由科室自评、现场评议和共同项目三部分组成。(二)科室自评。全局各科、室、队、站按照上述第四项督查考核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填写自查评议表。(三)现场评议。1.参加人员:参加现场评议的人员有: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聘请区委、区政府相关单位代表参加。2.考核汇报:由科室负责人以多媒体演示文稿的形式现场汇报,汇报时间请严格控制,结束定时闹铃响,请务必停止汇报。3.考核打分:局领导、科室负责人、我局其他干部和聘请外单位参评人员全程听取汇报,并现场评分。(四)共同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完成全局性工作的力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年度考核评分情况,对共同项目进行分项评分,由各评分单位拿出评分办法。(五)招商引资加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科室加相应分数。评分单位:招商引资办公室。(六)奖励加分:本年度获得党和国家、国家部委、XX市、XXX区、市环保局等表彰奖励的单位,可申请加分,上不封顶。(七)被考核单位出现以下情况,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等次。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本科、室、站、队、中心发生安全事故,对我局造成严重影响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指标生育的。4.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并对我局造成严重影响的。5.本科、室、站、队、中心发生到市以上机关和重点地区、重要场所的非正常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6.本科、室、站、队、中心因应急处置不当或重要信息报送影响突发公共事件妥善处理,导致突发事件衍生次生灾害发生,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或其他恶劣影响的。7.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廉政纪律,对我局造成严重影响的。(八)评分汇总。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现场评分、奖励加分和共同项目得分进行汇总,按照有效打分表的打分情况进行核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七、考核等级通过考核,将全局各单位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科室不超过30%,得分低于60分(不含)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其余为合格科室。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挂钩。八、督查考核工作的要求(一)高度重视。督查考核工作是我局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落实的重要举措,主要考核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全局各科室站队要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精心准备、依法实施,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限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顺利实施。(三)严肃纪律。在督查考核工作中,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不搞平衡照顾,不搞借机报复,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切实发挥工作目标督查考核的激励促进作用。XXX干部岗位变动后工作交接暂行办法为了保证干部岗位变动后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根据干部管理、财务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工作交接暂行办法。一、交接的时间干部任免、岗位调整的文书下达后一周内,干部应当完成工作交接。二、交接的方式干部岗位变动工作交接由局监察科负责督办。局保障中心负责固定资产交接监督。副处级干部岗位调整需要进行工作交接的,由局党委书记主持交接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调整岗位需要进行工作交接的,由局分管该科室的领导主持交接工作。副科级(不含科室负责人)以下干部岗位调整岗位需要进行工作交接的,由该科室负责人主持交接工作。三、交接内容1.基本情况。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要求、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度、部门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等基本情况。正在办理、急需办理的工作情况。2.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资料;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档案以及图书、音像、图片等档案材料;各种统计数据、报表等数据资料。工作文件包括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请示报告等。3.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因工作需要用公款购买并由本人在工作中使用、借用或保管的各类办公家具、电脑、移动硬盘、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移动电话等设备和附件、软件及说明书等资料。4.对外联络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兄弟单位及其他的工作联系,相关联系人等情况。5.其他交接。其他需要交接的物品、材料和事项。四、填写交接清单离岗干部认真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清点完毕双方签字,交接双方各保管一份,局监察科保管一份。五、几点要求1.全体干部要认真对待岗位变动后工作交接,作为自身廉政建设重要组成部分。2.因工作交接不彻底影响该部门工作进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3.固定资产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的,应照价赔偿。XXX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档次,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收入分配机制,根据《XX市关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通知》和《XXX区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坚持“限高、稳中、补低”的原则。(三)坚持以地区经济发展、岗位职责、工作量等因素,合理拉开差距。 (四)严格控制绩效工资总量,规范分配程序,使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关系。(五)严格按照考核规定,完善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XX市XXX区XXXX监测站(科级)及XX市XXX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科级)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一)绩效工资水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纳入绩效工资。区人力社保、财政部门综合考虑我局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二)绩效工资总量。在区人力社保、区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环保局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核定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区人力社保、区财政部门备案。四、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在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按月(季度)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与考核挂钩,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发放办法。本次增发的人均XX元/年(人均X元/月)绩效工资计入基础性绩效奖金中岗位津贴项目。(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国家和XX市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三部分构成。(1)国家和XX市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按月(季度)发放。①职务补贴:根据工作人员被聘任的岗位及相应技术级别或职务确定,适当拉开档次(发放标准见附表1)。②书报费、洗理费、交通费(发放标准见附表2)。③托奶补:包括托补费40元/月,按照国家、XX市有关规定发放;奶费2元/月,按照国家、XX市有关规定发放。④防暑降温费:240元/年。⑤伙食补贴:40元/月。⑥特殊岗位津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情况按照133元/月标准进行发放。⑦加值班费:按照市、区关于发放职工加班费的文件规定,根据实际核定结果,按季度发放。(2)节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规范统一节日补贴。(3)岗位津贴由以下五部分构成(发放标准见附表3)①区承包奖:X元/月。②事业补助:X元/月。③2017年核增的半年绩效考核奖:X/年,按月发放,X元/月。④2018年核增的绩效奖金2018年核增的绩效奖金:X元/年,按职务每月发放,发放标准如下:站长X元/月,副站长X元/月,其他人员X元/月。⑤通讯补贴:科级以上及高级职称人员X元/月,副科级、中级职称人员X元/月,其他人员X元/月。⑥出纳补贴:X元/月。(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奖金)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两部分构成。(1)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奖金):根据工作人员担任的职务确定,按月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4)。(2)综合目标考核奖励:包括年终奖金(X元/年/人)和第十三月工资。综合目标考核奖励根据考勤和考核等次确定奖励标准,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五、绩效工资与考核挂钩办法(一)工作人员当月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减绩效奖金X元(见习期人员按每次X元扣减),累计3次以上的,扣减当月全部月奖金。(二)工作人员病、事假须按照《XXX区XXXX局考勤管理办法》请假报批,当月病、事假相加超过3天的,每超过1天扣减X天的月奖金,以每天X元的标准扣减(见习期人员按每天X元扣减);当月病、事假相加满1个月的停发当月月绩效奖金。(三)工作人员未能完成当月安排工作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罚当月月绩效奖金。(四)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规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扣罚相应的绩效奖金。(五)工作人员当月出现旷工,扣发全部当月月绩效奖金。(六)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等国家规定假期休假的,休假期间绩效奖金照常发放。(七)凡属局里安排或批准参加各类脱产或半脱产学习的人员,绩效奖金照常发放。六、其他说明1.本方案经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后实施。2. 本方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3. 本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XXX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XX〔2011〕17号废止。第二篇工 作 制 度XXX主要工作职责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批准的XX市XXX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XXX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XXX。X是负责本区XXXX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管理本区XX管理体系和XX标志认证的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1.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XX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行政许可职责。2.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三)增加的职责污染减排、重点污染防治和XXXX区域合作组织协调的职责。 (四)转变的职责1.加强XX政策、规划、标准和XXXX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职责;加强XX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XX监测管理、监察执法和安全监管的职责。2.强化为中央、XX市在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等提供服务的职责,强化促进循环经济和XXXX产业发展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XX市关于XXXX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XXXX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XXXX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XXXX规划;组织实施XXXX标准化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区重大XX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XX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XX事件的应急处置;统筹协调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三)承担落实本区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督办、核查有关部门、单位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XXXX目标责任制。(四)负责提出本区XXXX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及项目安排建议;参与编制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XX形势综合分析。(五)负责本区XX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XX监察和XXXX行政稽查,组织开展XXXX执法检查;负责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制度的实施;参与促进清洁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XXXX;组织指导XXXX综合整治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本区XX污染和XX破坏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文件,承担市环保局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XX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行政许可职责和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XXXX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XXXX验收。(七)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XX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XX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XX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八)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XX事故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九)组织建设和管理辖区XX监测网和XX信息网;组织实施XX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XX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XX统计工作。(十)开展本区XXXX科技工作。推动XXXX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和XXXX产业发展。(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XXXX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XX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XX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XXXX。(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X设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本局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二)宣传法制科负责推进本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的审核、归档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负责实施XXXX法规和XXXX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开展XX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XXXX教育培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XX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XXXX。(三)综合管理科拟订并实施辖区XXXX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XXXX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负责污染源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XX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城市XX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XX功能区达标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年度环保实事计划;负责编制XX质量报告和环委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和年度削减计划;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责任制和考核奖励制度,对减排单位实施考核奖励;负责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负责阶段性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落实分解;负责监督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XX问题;负责调研工作;开展XXXX科技工作,推动XXXX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和XXXX产业发展。(四)XX评价科负责规划XX影响评价、政策XX影响评价、项目XX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建设项目竣工XXXX验收;监督对生态XX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XX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审查验收XXXX设施;负责现场勘察工作;参与促进循环经济和XXXX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五)XXXX监理科 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依法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承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核算和收费、排污达标检查工作;负责ISO14000XX管理体系及相关工作;负责对阶段性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六)辐射安全管理科组织实施辐射XXXX、放射安全防护、电磁辐射防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辐射XXXX、放射安全防护和电磁辐射防护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依法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转移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四、人员编制X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1副。 五、其它事项(一)X负责的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生活、施工、交通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以及XXXX应急工作职责,由其所属的XXX区XX队(XX监察科)承担。(二)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XX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XX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XXX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为规范我局XXXX行政处罚行为,保证XXXX行政处罚的有效性、合法性,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XX保政处罚办法》和《XX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XX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工作程序。一、简易程序(一)XX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X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X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当场处罚的,由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以本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应遵守下列程序:1.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2.现场查清当事人违法事实,并依法取证;3.制作《现场检查笔录》;4.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权利;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6.填写我局统一制定的《当场处罚决定书》(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决定,给予处罚的时间、地点以及我局的名称等),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将处罚决定书正本当场交付当事人;7.告知当事人如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三)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同时开具五联的“行政处罚缴款书”。(四)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宣传法制科备案。二、一般程序除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外,均适用一般程序。(一)立案1.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嫌违反XXXX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附件2)。2.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应当立案查处的案件,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及初步处理意见报其主管局长审批,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3.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情况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撤销立案。4.对需要立即查处的XX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如:制作《询问笔录》、依法收集相关证据等),由承办部门将相关材料及初步处理意见报其主管局长审批,并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5.经立案审查,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应当填制《案件移送函》(附件4),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XXXX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二)调查取证1.对经批准立案查处的XX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指派调查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收集、取证工作。必要时监测站应配合进行现场采样取证工作并符合证据规范。2.调查取证工作必须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证地调查、收集证据。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必须能证明该违法行为的客观事实。3.调查取证时,应制作《询问笔录》(附件5),笔录要符合制作及证据收集的相关要求。询问人、被询问人必须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应为被调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询问笔录》制作完成后,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附件6),要求当事人在改正期限内(一般情况下为15日)改正违法行为应当附有《送达回证》(附件7)。4.除《询问笔录》外,必要时应当收集照片、录像等其他相关证据。所有证据的收集必须满足行政处罚的需要,并在相关证据上注明收集人及该证据的相关信息。5.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必须查清,不得有误。当事人是公民的,须有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据能证明其真实姓名、性别、年龄、住处;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一般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应在立案后10日内完成,复杂、疑难或重大案件应在30日内完成。7.案件调查完成,由负责调查的执法部门制作《案件处理呈报表》(附件8),并经该执法部门集体讨论提出拟处罚意见后,将所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原件,连同《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呈报表》移送宣传法制科。(三)初审宣传法制科在接到移送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审查: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适当、手续是否完备等,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案件处理呈报表》中注明初审意见,并将本案件所有相关材料一并返回承办该案件的执法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提出补证要求,补证工作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四)告知1.初审结束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日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附件9),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当事人所具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2.对公民(含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处罚在X元以上X元以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处罚在X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案件。由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凡是对对公民(含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处罚在X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罚X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执法部门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4.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按照要求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附件10)。5.执法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付当事人,应当附有《送达回证》。(五)决定1.初审结束后(如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听证程序结束后),根据《XXX行政处罚审批程序》中的有关规定:①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处罚款在:X以下由局长审批决定;X元以上由局行政处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X元以上适用听证程序。②对公民(含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拟处罚款在:X元以下由局长审批决定;X元以上由局行政处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X元以上适用听证程序。由承办该案件的执法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呈报至主管局长、局长或局行政处罚领导小组作出审批决定。2.承办该案件的执法部门根据主管局长、局长或局行政处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的审批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11)。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立案之日起45天内作出;自立案之日起45天内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承办案件的执法部门应在超出期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其主管局长呈报案件情况说明,并制作《行政处罚案件延时审批单》(附件18);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承办案件的执法部门应在超出期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局长呈报案件情况说明,并填制《行政处罚案件延时审批单》;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六)送达1.《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日前,由案件承办人直接送达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由执法人员直接送达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3.送达必须填写《送达回证》,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当事人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委托代理人签收。当事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为签收。4.出现当事人拒收、拒签等不能有效送达情况的,送达人应当邀请2名有关人员(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工作人员)到场见证,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当场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并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留置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七)执行1.行政处罚决定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开始生效,由我局相关执法部门负责执行。2.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向当事人开具“五联行政处罚缴款书”,其中缴款单位名称必须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被处罚人(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得少字简化。3.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出诉讼,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向XX市XXX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八)结案案件终结,由承办案件的执法部门制作《结案审批表》(附件12):1.执法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承办科室意见并将《结案审批表》及案卷相关材料呈报至其主管局长作出审批决定;2.主管局长作出审批决定后,由承办部门将上述材料移送至宣传法制科,宣传法制科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呈报至其主管局长作出审核决定;3.宣传法制科主管局长作出审核决定后,由宣传法制科将案卷相关材料呈报至局长批准结案。案件承办科室负责案卷材料整理及立卷装订,年终归局档案室存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以法院的执行结果作为结案的依据。三、听证程序(一)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要求听证意见的,或者在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3 日内以其他方式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的,我局应按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听证会。当事人逾期未提出要求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二)对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部门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相关材料一并移送局宣传法制科,由宣传法制科负责听证会的组织工作,确定举行听证会的具体地点、时间、主持人、记录人等。(三)在听证会举行7日前,由案件承办人将《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等有关事项,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四)当事人应当按期参加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准许延期一次;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事先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五)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举行前,行政机关应当将听证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六)听证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1.听证主持人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身份;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参加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名单,询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是否申请回避;3.宣布听证纪律;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并介绍案由;5.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以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6.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解,提出有关证据,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 7.听取当事人的最后陈述; 8.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中有权对参加人不当的辩论内容予以制止,维护正常的听证秩序。(七)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连同听证笔录报局行政处罚领导小组。局行政处罚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听证主持人的意见和听证笔录,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四、强制执行对于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由承办案件的执法部门提出要求,收集整理案件的相关执法文书材料,制作标准的《强制执行申请书》(附件13),局宣传法制科负责审查,负责强制执行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执法科室做好相应的准备、配合工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在下列期限内提起:(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申请行政复议且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后起算的180日内;(二)复议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起算的180日内;(三)第一审行政判决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起算的180日内;(四)第一审行政裁定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后起算的180日内;(五)第二审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80日内。五、复议对于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在接到行政复议机关发送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此工作由宣传法制科负责,执法科室做好相应的准备、配合工作。六、诉讼对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收到人民法院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由宣传法制科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局依法行政处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应诉工作的全过程。本程序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效,2011年1月1日我局制定的《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同时废止。附件:附件1:XX市XXX行政处罚程序图附件2:XXX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附件3:XXX立案审批表附件4:XXX案件移送函附件5:XXX询问笔录附件6:XXX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附件7:XXX送达回证附件8:XXX案件处理呈报表附件9:XXX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附件10:XXX听证通知书附件11:XXX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12:XXX结案审批表附件13:XXX强制申请书附件14:XXX法人委托书附件15:XXX证据材料登记表附件16:XXX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附件17:XXX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单附件18:XXX行政处罚案件延时审批单注:附件2—16,需随卷归档附件1:XX市XXX行政处罚程序图附件2:XXX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时 分检查地点: 检查内容: 检 查 人: 执法证件号: 检 查 人: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被检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 务: 现场负责人: 工作单位: 职 务: 现场检查情况:我们是XXX区XXXX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 证件号 、 证件号 (向当事人出示证件)。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申请回避、不申请回避)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检查人签名: 、 年 月 日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第 页 共 页XXX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检查人签名: 、 年 月 日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第 页 共 页附件3:XXX立案审批表XXX XX[ ] 号案 件 来 源案 由当事人基本情况单 位 名 称( 姓 名 )地(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 务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证号)电话案情简介:承办部门意见: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主管局长意见:主管局长签字: 年 月 日附件4:XXX案件移送函 [ ] 号(受移送单位名称)_:我局于 年 月 日(叙述案件来源信息,如检查发现、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等。叙述案件基本情况)。此案不在我局管辖范围之内。 (叙述移送依据、理由) ,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附:有关材料和证据清单 年 月 日 (XXX区XXXX局印章) 附件5:XXX询 问 笔 录案 由: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询问地点: 询 问 人: 执法证件号: 询 问 人: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 与本案关系: 性别: 年龄: 岁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电话: 询问内容:我们是XXX区XXXX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 证件号 、 证件号 (向当事人出示证件)。今天我们依法进行调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申请回避、不申请回避)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XXX询 问 笔 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询问人签名: 、 年 月 日 时 分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附件6:XXX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XX[ ] 号(违法单位名称或姓名):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我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 进行了检查(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XX违法行为:1、 (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内容)2、 有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为凭。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之前) (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XXX年 月 日 附件7:XXX送 达 回 证XXX(公章)当事人名称或姓名送达地点送达人签字送达文书名称送达方式收件人签名或盖章送达时间收件人与当事人关系备 注附件8:XXX案件处理呈报表案 件 来 源案 由当事人基本情况单 位 名 称( 姓 名 )地(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 务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证号)电 话违法事实:承办部门意见: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审核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领导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附件9:XXX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XX告[ ] 号 (被告知单位名称或姓名):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地(住)址 一、有关法律要求和你公司行为的性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调查, 。以上事实有 证据为凭。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告知内容依据 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X万(小写: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还注明:其中对你(单位)拟作出的 (符合听证条件的处罚种类、幅度),符合听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要求。】三、联系方式联系单位:XXX联 系 人:通信地址:XX市XXX区古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43电 话: 传 真:特此告知年 月 日 附件10:XXX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你(单位) 年 月 日就 (案由) 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 听证地点) (公开或者不公开)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 (姓名、单位、职务) 为听证主持人, (姓名、单位、职务) 为听证员, (姓名、单位、职务) 为记录员。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回避的,可在 年 月 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可在 年 月 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注意事项:1、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2、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XXXXXXX局印章)附件11:XXX行政处罚决定书XX罚[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地(住)址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XX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我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XX违法行为:1、 (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内容) 2、 以上事实,有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为凭。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我局于 年 月 日以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 ] ×号) 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 年 月 日, (叙述陈述申辩及听证过程、当事人意见理由及证据、环保部门采纳当事人意见的情况及理由。有从重、从轻、减轻或其他有裁量幅度的,说明法定理由和依据。)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大写) 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行政处罚缴款书,到你公司存款账户银行以转账的方式缴纳罚款。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可以现金方式到各银行的对公营业机构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XXXX局或者向XX市XXX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十五日内直接向XX市X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联 系 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XXX 年 月 日 附件12:XXX结案审批表案 件 来 源案 由当事人基本情况单 位 名 称( 姓 名 )地(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 务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证号)电 话案件调查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依据执行情况年 月 日,当事人执行该处罚决定,全额缴纳罚款。承办部门及主管局长意见承办部门签字: 年 月 日主管局长签字: 年 月 日 法制部门及主管局长意见法制部门签字: 年 月 日主管局长签字: 年 月 日局长审批意见局长签字: 年 月 日备注是否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结果附件13:XXX强制执行申请书 [ ] 号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或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邮政编码: 对 (当事人及其违法行为) 一案,我局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文书名称、文号) 。【叙述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文书载明法定义务的情况。叙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书的,还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下列项目:1、 2、 附: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各一份;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 件。 此致XX市XXX区人民法院 年 月 日(XXXXXXX局印章) 附件14:法人委托书XXX: 系 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 的相关工作。委托权限:该被委托人仅代表我单位进行办理有关上述XX污染事件相关手续等事务。被委托人无转委托的权利。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上述事宜办理完毕为止。委托单位名称: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地(住)址: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姓名(签字): 性别: 年龄: 岁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15:XXX证据材料登记表收集时间收集人收集地点证物照片粘贴处:被检查人签字:证据制作说明:附件16:XXX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名称: 案由: 案卷号: 讨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讨论地点: 主持人: 汇报人: 记录人: 参加人: 主要违法事实: (证据、依据、办案程序及处罚意见) 讨论记录: 讨论决定: 参加人员签字: 主持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注:1、案由、案卷名称、案卷号、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汇报人、记录人、参加人要写清楚。汇报人一般是案件的承办人员。2、主要违法事实:详细汇报调查查明的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人、案发时间、地点、方式、后果等)和调取的必要证据以及案件处罚程序的情况。可现场展示相应的执法文书和证据材料。3、讨论记录:尽量逐字逐句地记录讨论人员的发言。4、讨论决定:记录主管领导总结对案件讨论结果的意见。附件17:XXX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单案 由立案文号违法单位法定代表人职 务规定时间实 用 时 间 承办人/负责人发现违法行为立 案7日至调查取证10日至初 审(宣法科)5工作日至补证7工作日初审结束告知书至领导审核5工作日至结 案至承办部门意见5工作日承办部门主管局长意见法制部门意见5工作日法制部门主管局长意见局 长 意 见其他环节:附件18:XXX行政处罚案件延时审批单案件名称立案文号规定时间实 用 时 间 承办人/负责人发现违法行为立 案7日至调查取证10日至呈报表初审宣法科5工作日至告知书3日至呈报表领导审核5工作日至自立案之日起45天内未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在超出期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其主管局长呈报 案件情况说明:承办人签字:主管局长审批意见并签字: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未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在超出期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局长呈报 案件情况说明:承办人签字:局长审批意见并签字:XXX行政许可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局实施行政许可,保障和监督行政许可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区XXXX局实施行政许可的全部过程。第三条 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时限、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本局的公开受理场所和网站上公示。第四条 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本局确定统一的受理地点和受理人员,接受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并按规定负责告知是否受理,出具是否受理的凭证。决定是否受理和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由受理人统一送达,并填写送达凭证。第五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行政许可申请,包括:现场申请、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办公场所申请的必须到本局制定的统一受理地点办理申请.第六条 申请人在本局设立的统一受理窗口申请,受理人当场可以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受理凭证”或者“不予受理凭证”。当场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文凭证”,并在五日之内向当事人出具(送达)“受理凭证”或者“不予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之内一次告知,并出具补交材料的告知单,申请人递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当事人通过邮寄、传真、电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申请的,本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当事人出具(送达)“受理凭证”、“不予受理凭证”或者“收文凭证”。第七条 本局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项目办理、审查工作。第八条 对申请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的,应当在不予受理和不予许可的决定中说明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理由。第九条 对于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在网站上公开。第十条 对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许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第十一条 对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行政许可,负责审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组织进行评审,评审的时间不计入规定的行政许可时限内。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应当将评审的时间、地点以及评审所需要的时间书面告知行政许可申请人。评审会结束之后,应当将评审会笔录以及评审意见交由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字。第十二条 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审查行政许可申请。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应当报本局局长批准后,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以及延长期限的原因。第十三条 本局定期公布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情况在网站上公布,供公众查询。第十四条 公众可以通过本局对外公布的投诉和举报电话检举、控告行政许可违法行为。本局在接到投诉、举报之后,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并答复举报人。第十五条 本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实施行政许可的所有人员,包括受理人员和具体办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XXX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家及XX市对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XX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安排一天时间亲自接访,具体安排如下:一、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每周二上午为XXX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由局长、书记和副局长轮流接待,区XX队信访工作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接访地点设在监察队XX信访接待室,并在本单位公告栏对外公布。二、局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组织工作局领导接待日期由监察队负责安排,报主管局长阅批后提交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便于领导安排工作,由局办公室提前发至局领导本人,因工作原因局领导不能参加接待的,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确保局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正常进行。三、约(下)访实行局领导约访信访人、到信访人住地下访制度,与信访人面谈沟通;如遇突发集体访,可由信访接待人报请有关局领导接待。四、案件办理l.领导干部接访时,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来访接待登记表,详细记录表中所有内容和来访人反映的问题。2.政策有明确规定、可直接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3.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案件,由接访领导在登记表上签署处理意见,由信访工作人员将处理意见转发到责任科室,责任科室按《信访条例》规定15 日内告知是否受理,60日内上报处理结果并书面答复上访人(上访人应在答复意见上签字)。4.对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信访问题,书面告知上访人到司法机关反映。5.对涉及两个以上责任科室或急、难、新、重的信访件,领导接待后,可由局领导组织召开协调会集体会商。6.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可由接待领导向局长办公会汇报,提请上会研究解决。7.专兼职信访干部要做好记录、转办、反馈等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加强对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的督办。本制度自2017年11月15日起实施。XXX信访工作程序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局XX信访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XXXX总局《XX信访办法》和《XX市信访条例》的规定,制订本规定。第一条 信访主体信访主体由信访人、信访工作机构、信访工作人员、承办单位构成。(一)信访人。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信访工作机构。XX市XXX区XXXX监察队是本局的信访工作机构,负责XX信访业务工作。(三)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具体信访事项并提出答复意见的全局各科、室、站、队。(四)信访受理工作人员。信访工作机构中具体负责接收和回复信访的工作人员。(五)信访处理工作人员。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处理信访的工作人员。第二条 信访形式(一)本局受理信访人通过以下形式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1.寄送书信。地址:XX市XXX区X号,邮政编码:X。2.拨打电话。电话号码:X(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X(节假日24小时)。3.走访。接待地点:本局XX队XX信访接待室,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4.转办事项。包括但不限于XX市“12369”中心、XXX区信访办、市长信箱、XXX区便民电话、XXX区纪委政民互动平台等各种渠道转来的信访事项。(二)本局应为信访人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查询电话:X,全天24小时接待查询。第三条 信访受理(一)登记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登记,填写《XXX来访事项登记单》。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反映问题的内容、请求及理由,提出信访事项的方式、时间,信访的编号等。对其它渠道转来的信访事项,按照各自的转办单进行登记。(二)审查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XXXX总局《XX信访办法》、《XX市信访条例》和有关XXXX法律法规,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审查,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信访接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由承办单位决定是否受理,由信访处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三)告知1.告知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转办,由信访处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告知信访人。2.在信访人所留联系方式不明,无法告知时,信访接访人员应将相关文书留存,待信访人提供准确联系方式时再行送达。第四条 信访办理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XXXX总局《XX信访办法》和《XX市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办理信访事项。(一)一般信访事项按照下列程序交由各相关科(室、站、队)办理:1.信访接访工作人员应当自接收信访事项起24小时内,将相关书面材料呈报给承办单位负责人,属于监察队职责范围内的直接交给监察队长,其他科(室、站、队)的填写《XXX区XXXX局信访事项转办单》,待各主管领导审阅后再转给相关的科(室、站、队)负责人签收。2.承办单位的信访处理工作人员自签收之日起15日内,向信访人发出受理通知。3.对转办的信访事项有异议的,应当自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信访接访工作人员提出退信申请,逾期视为接受转办。4.一般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主管领导批准,信访接访工作人员备案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主管局长批准,报信访工作人员备案,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后,可以再次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各类渠道的转办件另有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5.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由信访处理工作人员答复信访人后,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信访接访工作人员,办结报告须经承办单位信访处理工作人员签名后,由负责人签发并标明签发人和签发日期。6.信访事项需安排XX监测的,被投诉单位提供的监测报告不予认可,具体的信访处理工作人员需提前5个工作日与局监测站联系,填写监测任务单(注明被测单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交监测站主管局长审批,主管局长审批并签发监测任务单,进行监督性监测。7.信访的办结报告应包括:信访处理工作人员是否到现场进行监察,投诉事项是否属实、被投诉单位的名称、营业范围、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否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及是否需要进行监督监测,信访处理工作人员是否提出整改要求,被投诉单位是否进行整改、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效果,信访人对办结情况的意见和满意程度。(二)涉及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的信访事项,信访人首先向本局提出的,能够当场告知应转办的其他行政机关和联系方式的,应当当场告知信访人,否则可以由本局先行登记,然后转办,具体程序如下:1.经与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协商受理,确定由本局受理的,按本规定办理;确定由其他行政机关受理的,本局发出《XXX信访事项转办单》,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2.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受理有争议的,报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决定。(三)上级领导机关或有关交办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由主管领导阅批后,信访接访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交相关承办单位进行处理,办结后交信访接访工作人员,由信访接访工作人员根据承办单位办理报告进行整理,按照规定格式统一行文报送,一般事项由承办单位签发,重大事项报主管领导签发,特别重大事项报局长签发。第五条 信访复查(一)复查机构本局信访复查委员会负责信访复查工作。复查委员会主任由负责信访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局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信访复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监察队,负责日常工作。(二)复查申请信访人对我局各科、室、站、队作出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不服,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请求复查,本局应当予以登记并进行审查。信访人对本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本局应告知其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区政府请求复查(复核)。(三)复查受理由信访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信访复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有关单位组织复查。属于本局复查范围的,应当向信访人出具《XXX信访事项复查受理告知书》;不属于本局复查范围的,应当向信访人出具《XXX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四)复查办理承办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制作《XXX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经有关单位会签,报信访复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交由信访处理工作人员送达信访人。第六条 紧急信访事项处置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对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各科、室、站、队要密切配合,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对超出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区政府信访部门。第七条 信访督查建立和完善我局的信访工作督查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责任制,确保依法、及时、稳妥处理信访事项。局监察队要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第八条 信访排查调处(一)各承办单位要加强日常的信访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各类不稳定因素,要把责任逐一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重大、群体性信访事项,要快速反应、妥善应对,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二)局监察队应当开展调研,及时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为XX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各科、室、站、队对重点矛盾纠纷要积极协调,加强指导。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7年11月15日起施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附件附件1:XXX信访事项登记单附件2: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附件3: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附件4: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附件5: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转办告知书附件6: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转办通知书附件7:XXX信访事项转办单附件8: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复查受理告知书附件9: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延长办理期限告知书附件10: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附件1:XXX信访事项登记单局内编号20 - #市信访系统编号来访人姓名来访日期联系电话污染类型办理时限地 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解决的事项 信访处理结果信访人对处理形式的意见 备注√来电 来信 来人访 上级部门转信 邮件 值班室附件2: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编号:20 -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队决定受理你于 年 月 日通过来信(访、电、传真、电子邮件等)提出的关于 的信访事项,受理日期为 年 月 日,并在 年 月 日之前,向你出具书面答复意见。XXX区XXXX监察队年 月 日 附件3: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20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信访事项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事项属于下列第 种情况:1、不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信访事项。2、应当依法提起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的投诉请求。3、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信访事项。4、已经提出并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5、 。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不予受理。XXX区XXXX监察队年 月 日附件4: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编号:20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信访事项以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本局不再受理。XXX区XXXX监察队年 月 日附件5: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转办告知书编号:20 - :根据《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你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信访事项,本局已(将)转交 办理,联系电话: 。XXX区XXXX监察队年 月 日附件6: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转办通知书编号:20__- :根据《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现将第 号信访事项转交你局办理。请于该信访事项办结并答复信访人后,将书面答复意见及电子版报市环保局办公室。附件:XXX区XXXX局信访事项转办单XXX区XXXX监察队年 月 日附件7:XXX信访事项转办单 转办单序号:接信(访、电)时间信访来源办理时限内容分类信访人姓名信访人电话主办单位(科室)汇办单位(科室)信访事项(内容)摘要领导批示转送方签收人转送方联系方式签收人联系方式转送日期签收日期备注注:1.本转办单一式两份,转办方与主办方各留一份;2. 请主办、汇办单位(科室)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3.请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情况的纸质版反馈给转送方,将电子版通过局OA或区政府OA回复XXX区XX队邮箱;4.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回复信访人情况包括回复与否,回复时间及信访人满意情况。 附件8: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复查受理告知书编号:20__-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受理你于 年 月 日通过来信(访)提出的关于 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受理日期为 年 月 日,并在 年 月 日之前向你出具书面复查意见。XXX区XXXX监察队年 月 日附件9: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延长办理期限告知书编号:20__-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信访事项,本局于 年 月 日受理,应于 年 月 日办结。因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该信访事项的办理时限延长 日,在 年 月 日前对该信访事项作出书面答复。XXX区XXXX监察队年 月 日附件10:XX市XXX区XXXX监察队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编号:20__-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本局已办理完毕,答复如下: 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XXX请求复查(复核)。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XXX区XXXX监察队年 月 日附件11:XX市XXX区XXXX监察队送达证XX市XXX区XXXX监察队 (盖章) 编号:XXX-受送达人地址送达地点送达文书名称送达方式送达人收件人签名或者盖章: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注:(1)如受送达人不在时,将文件交与他的成年亲属或工作单位代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交其收发文件人员签收。(2)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XXX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出国(境)团组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局保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第三条 保守国家秘密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局系统环保干部职工均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密、泄密现象发生。第二章 保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设立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保密工作。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局日常保密工作。第五条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明确一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本处室保密工作。第六条 保密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传达、贯彻上级颁布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抓好落实,定期总结保密工作;(二)组织开展保密教育、保密宣传、保密检查和各类保密审查,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组织对发生的失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三)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确定本单位国家秘密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好不明确事项以及密级解除等申报工作;(四)完成上级机关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保密工作任务。第三章 环保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及其密级划分第七条 环保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及划分按照《XXXX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对在环保工作中形成的,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公开后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事项,应按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和扩散。具体范围包括:(一)上级下发和本局拟制的具有密级的、及注明内部使用的文件、资料、图纸、计算机软件、公函、报表等应保密的事项;(二)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记录;(三)纪检、监察工作中正在查处的违纪案件和未经公布但已核实处理的案件及有关调查材料和结论;(四)人事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五)党委织建设及党员管理方面尚未公开的材料;(六)尚未公开的科研技术成果和科研项目;(七)内部审计机构在财务审计调查过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第九条 环保工作中涉及其它部门的秘密事项,应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其密级。第十条 环保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密期限,及时变更密级或解密。已确定保密期限的秘密事项如需提前解密或需延长保密期限,应由该秘密事项产生的科室、单位提出申请,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本局主要领导审批。未确定保密期限的秘密事项如需解密,应由该秘密事项产生的科室、单位提出申请,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本局主要领导审批。第四章 保密制度第十一条 保密文件的管理(一)凡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记载有国家秘密内容的载体均属保密品(以下简称密件)。(二)产生密件的科室、单位应依法确定密件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三)不属国家秘密但限于内部使用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须标明“内部使用”、“内部资料”等字样。(四)密件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等中间材料,凡需保存的,须按照正式密件管理;凡不需保存的,承办人要按照规定及时销毁。(五)密件收发须有专人负责,逐件核对,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绝密文件、密码电报由机要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签收、登记和保管。(六)传递密件时,密件要封装,并在封套上标明密级、编号;密件须由机要通信或机要交通部门传送,不得通过普通邮局邮寄,也不得让人顺便捎带;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须派专车专人直接送达,并实行2人护送制。(七)传阅密件要使用专用文件夹,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阅办人阅后须及时将密件退回;阅读密件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进行。(八)办文过程中,密码电报不能与普通公文一起运转;绝密文件、资料和其它涉密物品不得复制;绝密文件、密码电报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机密、秘密文件传输须使用加密机。(九)汇编密件,须经制发机关或其授权部门同意;复制、引用或者汇编密件时,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十)保存密件须选择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场所或者部位,并具有必要的防盗、防火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或者下班时,须将密件放在带锁的文件柜中;绝密件须存放在保险箱、柜内。(十一)机构撤并时,要指定专人清查、清退、移交密件并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调动工作的人员要按照规定先办理文件、资料的移交手续;离、退休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时须移交自己保管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其它涉密物品。移交密件时,要造册登记,经清点、核对后,办理签字手续;任何密件不得留存个人手中或随意销毁、遗弃、处理。(十二)机要交换文件使用具有保密措施的交通工具,不得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出入公共场所或者探亲访友。第十二条 保密文件的复印及管理(一)严禁擅自复印具有密级的文件;严禁擅自复印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稿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其它资料。(二)确因工作需要须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须到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国家秘密文件复印审批手续,并到局复印室进行复制。(三)复印机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批准或不符合签批手续的,不得擅自复印。(四)各种内部文件、资料,严禁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第十三条 销毁文件的保密管理(一)密件的销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定点销毁、方便工作、确保安全的原则。(二)销毁密件须按要求登记造册,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准,由2人以上共同负责送指定的销毁点并现场监督销毁。(三)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严禁将密件、内部资料和书刊售给废品回收部门或个体废品收购人员。第十四条 涉外工作的保密管理(一)出国人员不得携带密件或内部文件、书刊及其它不对外公开的资料出境;确需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出境的,须由提供单位到市保密工作部门办理《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二)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对方以正当理由和合法途径要求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时,要报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局长审查。属于本局业务范围的事项,报区政府审批,并向区国家保密局通报有关情况;属于本局业务范围外的事项,报有相应确定密级权的保密工作部门审定。(三)接受境外机构、团体和个人社会调查,或者境外机构、团体和个人进行社会调查,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境外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提供密件或不对外公开的内部事项。第十五条 宣传教育的保密管理(一)宣传报导中涉及环保工作秘密事项或数据时,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确定是否报导。(二)公开发行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用于公共交流的学术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国家秘密事项提供给新闻、出版单位公开发表。因工作需要提供的,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应当报经上级机关批准。第十六条 使用电话的保密管理(一)严禁在使用有线电话、无线电话、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二)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关机并取出电池。(三)涉密单位的领导和重要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第十七条 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一)严禁在没有保密措施的传真机、计算机上传输或者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二)严禁将涉密计算机连入互联网及其他非保密网络。(三)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涉密信息。(四)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其他电子设备带入核心和重要涉密场所。第十八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须符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的相关标准,能够满足安全运行和信息保密的需要,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措施。(二)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介质),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三)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局综合办公平台信息须经信息提供部门审查和领导批准;局政务网站信息须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主要领导审批;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四)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日常维护与使用的管理,健全各项安全和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检查。第十九条 审批建设项目、科研成果鉴定工作中,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人员和其他知密人员,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内容。第二十条 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须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严禁使用无线话筒、手机、对讲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会场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或屏蔽设备。第二十一条 环保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而本规定又未列入的事项,其他主管业务部门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其他主管业务部门未做规定的,须按照《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执行。第五章 奖 惩第二十二条 对在保护国家秘密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有关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国家秘密被不应当知悉者知悉或者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知悉范围的行为。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所称“计算机媒体(介质)”,是指可存储、携带计算机程序、数据和信息的计算机硬盘、软盘、光盘、磁带、磁卡、纸带、卡片、打印纸、芯片等。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X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客观性,依据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年度政府信息目标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局各科、室、队、站、中心。二、考核依据1.指标任务为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信息指标任务和在市环保局区县排名中获得好成绩,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我局各科室年度指标任务。2.信息质量根据信息被采用情况进行考核,如被区委、区政府增刊、专报采用,被市委《XX信息》、市政府《昨日市情》采用,被评为优秀信息以及被市、区领导批示的均酌情加分。三、年度信息考核评分办法信息工作为我局年终共同工作考核目标之一。完成年度信息定额目标的得相应分数;未完成年度信息定额目标的按相关规定扣分。四、考核时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信息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写信息。分管局领导要加强对主管科室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科长是本科室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加强业务培训。适时组织信息写作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的信息意识和信息采编水平。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市、区信息需求的对接,增强所报送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严格工作程序。一般性信息由科长审核后报局办公室,重要信息及问题建议类信息须经主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局办公室,并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相关部门。4.各科室须指定1 名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按时保质完成信息约稿任务,确保无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现象。5.信息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奖励工作。6.对本年度信息工作先进科室和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本考核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XXX年度调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调研工作管理,提高调研课题质量,促进调研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最大限度地展示和转化环保工作调研成果,特制定此实施办法。第二条 环保调研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工作方法的不断创新,不断提高XXXX调研工作水平。第三条 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和推动工作。课题调研必须立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管理创新为主题,为XXXX工作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实现区域转型发展服务。第二章 调研工作管理第四条 调研工作是指调研活动组织、调研工作计划制定、课题任务审核和实施、课题报告汇总、优秀调研报告评比、结果公布及优秀调研报告汇编成册等方面工作,由局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第五条 各课题责任科室接受调研课题后,应及时落实课题责任人,按要求开展调研工作。第六条 局办公室负责各类课题调研的协调和实施过程的督促,及时了解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调研工作顺利进行。第三章 调研工作实施第七条 调研课题实行课题牵头人负责制。课题牵头人应加强对课题实施工作的协调管理,落实人员,明确分工,确保按时优质地完成任务。第八条 课题牵头人不得随意变动,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变动的,应重新确定牵头人,并报局办公室备案。第九条 课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实施的,应由课题牵头人和所在科室提出书面意见,报请局领导同意。第十条 调研课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因故须延期的,课题牵头人应在调研课题报送截止期限前,书面向局办公室提出“调研课题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按规定延期时间完成调研工作。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20天,提出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如在延期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研任务,考评时酌情扣分。第十一条 调研课题完成后,须经课题牵头人审阅通过,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局办公室。第四章 成果转化第十二条 调研课题成果转化方式及途径:1.同步转化。对于应用性强、内容相对单一的课题,因其调研报告与最终转化的成果关系紧密,可以做到边研究课题报告,边考虑成果转化,整个工作与课题研究同步完成。2.分期转化。对综合性强、课题转化成果是制度、办法等规定性文件的,待课题报告完成后,由原课题组与局内有关职能科室联合攻关,在充分吸收、应用课题调研成果的基础上,集中一段时间完成;一时难以完成的,分期逐步实施;不够成熟的,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予转化。第五章 考核评分第十三条 调研工作作为各科室、站、队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由基础得分和奖励加分两部分组成,具体评分如下:1.基础得分:按时完成了年度调研计划任务。2.奖励加分:(1)完成承担的区重点调研课题,加相应分数;(2)完成临时交办的调研工作任务,每完成一篇加相应分数;(3)根据调研成果转化成效给予不同加分,具体是:①调研成果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上交流、推广的;调研成果被市级领导批示的;调研成果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调研成果获市级表彰奖励的。③调研成果被区领导批示的;调研成果在区级刊物上发表的;调研成果获得区级表彰奖励的。3.考核得分累计后不超过规定分数。第十四条 根据年末得分统计情况,对排名前三位的科室进行表彰,并对调研成果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第十五条 调研报告由局办公室整理,并按年度汇编成册。根据需要将优秀调研课题推荐给区委研究室或市环保局参加评选。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XXX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要求为保证我局档案归档及时完整,根据XXX区档案局对档案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和机构分布现状,特制定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是反映历史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的查考作用,各科室站队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安排固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档案归档及时完整。二、归档文件类别及范围办公室:党务类、人事类、行政类、财务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资料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管理科:行政类(城考材料、环保责任书等)、规划类、统计类(XX统计等)、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监察队:行政类(重要的XX信访等)、行政处罚案卷(按处罚文号为排列顺序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监理科:行政类(重要的XX信访等)、统计类(排污收费、申报登记等)、验收类、行政处罚案卷(按处罚文号为排列顺序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辐射科:行政类(重要的XX信访等)、辐射审批类、验收类、行政处罚案卷(按处罚文号为排列顺序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环评科:审批类、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复文件须按年度以批复文号为排列顺序整理归档,不得空号。宣法科:行政类(XX宣传、法制等)、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监测站:XX监测类、监测设备档案、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排管站:XX监测类、监测设备档案、行政处罚案卷(按处罚文号为排列顺序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保障中心:行政类(合同等)、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监控中心:行政类(合同等)、项目档案、设备档案。扬尘办:行政类(重要的XX信访等)、行政处罚案卷(按处罚文号为排列顺序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监察科:行政类(纪检监察等)、照片档案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注:设备档案必须填写开箱验收单(一式两份)三、档案工作考核办法各科、室、站、队档案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年终部门督查考核范畴,现对档案工作部分评分做如下规定:1.在档案查阅、外借过程中,致使档案丢失的扣相应分数;2.在档案查阅、外借过程中,致使档案污损的,视污损情况酌情扣减相应分数;3.各科室工作人员(档案员)无故未能按时参加档案培训,每人次扣相应分数;4.各科室未按时提交大事记、编研材料扣相应分数;5.各科室未按时完成档案装订、系统录入、移交工作扣相应分数。四、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第三篇内 部 管 理 制 度XXX考勤管理办法为了保障环保局正常工秩序,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全体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考勤1.各科、室、站、队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考勤,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如实反映出勤情况。科长负责监督、检查,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当月考勤登记表经科室领导签字,次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2.考勤员不允许弄虚作假,违反者追究考勤员和本科室领导责任。3.局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每半年将考勤情况公示。4.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以一定形式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二、请假(一)请假原则。无论任何休假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逐级请假的原则,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出具有关证明(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子女家长会出具学校证明)。请假条和相关证明交科室考勤员附考勤表后备查。请假3天以上(含)的同志,需提前3天办好请假手续。(二)请假批准权限。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的,由科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2天的,科长同意后,由科长报请主管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以上(含),主管局长同意后,由主管局长报请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2.科级干部、副调研员请假1-2天(含)的,由主管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以上(含),主管局长同意后,由主管局长报请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3.副局长向局长请假,报办公室备案。4.党政正职领导请假,按区委组织部相关规定执行。离X或请假3天以上(含),根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出差出访学习休假等请示报告制度的管理办法(试行)》通知,须向主管区领导请示。首先必须填写纸制请假计划单,由本人签字后报送或传真至区委办公室。须在离开工作岗位至少一天前,填写《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单》,同时报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备案。(三)婚丧假、生育假、探亲假、年休假时间规定(未尽事项参照国务院、XX市劳动人事等相关规定执行)。1.婚假。干部职工结婚可请婚假7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晚婚,奖励假期7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2.丧假。干部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到外地奔丧可增加路程假。3.产假。女干部、职工产假为98天,晚育增加奖励假1个月;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经所在单位批准,在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情况下,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4.探亲假。探亲假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1)工作人员与配偶分居两地、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30天。(2)未婚工作人员与父母分居两地、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20天。因故当年不能探望的,可两年给假1次,假期45天。(3)已婚工作人员与父母分居两地、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原则上每4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20天。(4)见习期工作人员不享受探亲假。工作满1年转正的人员,上半年期满的当年可享受探亲假,下半年期满的自下年度起享受探亲假。5.年休假。假期不计法定休息日。(1)休假时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三、销假职工请假期满上班后,须到请假条批复领导处销假。四、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的;2.逾假不归或续假未批准的;3.调整工作岗位或分配工作,自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到岗的;4.每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五、附则1.本办法自2018年8月7日起实施,以前的考勤管理办法废止。2.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奖金和事业绩效工资核定挂钩。3.未尽事项按照国务院、XX市劳动人事与财政相关文件精神执行。XXX值班制度为确保我局和上级部门联系畅通,及时接待XX信访,处置XX突发事件及其他重要问题,特制定本值班制度。一、值班时间日常夜班:17:30—次日8:30节假日:上午8:00—13:00;下午13:00—18:00节假日夜班:18:00—次日8:00二、值班要求1、全局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次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班,若值班人员因事确需换、离岗,需经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委托本局其他同志代岗。2、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时段必须在值班室坚守岗位。3、值班员对院内各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联络处理各类问题,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4、保证通讯畅通,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如遇到紧急、重大情况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5、爱护值班室各项设施、设备,值班室应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喝酒。6、未履行值班职责、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追究责任。三、运行维护值班室只在值班时段向值班人员开放,每天下午16:00由保洁对值班室进行卫生清扫,并更换床单被罩。XXX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保障交通安全和公务车辆正常使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务车辆管理应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派遣、保证公务,遵纪守法、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三条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公务车辆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管好车、用好车。 第二章 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职责第四条 保障中心对公务车辆实施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法规,承担所在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指派的日常工作。(二)负责对全局专、兼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三)落实监督公务车辆每日回场制度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公务车车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落实。(四)负责统一结算公务车辆的维修费、过路费等。(五)负责核发公务车辆出入证,安排局机关院内停车位置,并监督落实按指定车位停车。(六)负责为公务车辆加油卡充值,并监督使用。(七)按季度通报公务车交通违章统计,并督促整改。(八)遇有紧急、特殊公务活动时,统一调度公务车辆。(九)承担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公务车辆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五条 各科(室)、站、队负责配发给本科室公务车辆的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公务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二)要爱护公务车辆,妥善保管公务车辆证件,按时进行公务车辆年检和定期保养,保持公务车辆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三)各科(室)、站、队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工作人员,须经科长(站长、队长)同意并报局保障中心备案,方可驾驶本科室公务车辆。(四)各科室要要求本科室机动车驾驶人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五)各科室要严格控制本科室公务车交通违法,坚决杜绝违法率超标和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将公务车交通违法行为列入本科室年度考核,司机违章视情况临时工辞退,所属司机违章一次年终评选扣科室0.5分,编内司机与年终奖金挂钩。(六)各科室公务车是公用车辆,各科室的业务用车在主管局长分管科室中自行调剂使用。(七)公务车辆原则上在本市辖区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去外埠的,需到局保障中心填写申请单,经主管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八)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停车费等。第六条 公务车驾驶员要对公务车辆使用行驶中的交通安全负全责。主要职责是:(一)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司机岗位的,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记录。(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和本局相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禁酒后驾车。(三)出车前要对公务车辆的刹车、方向、燃油、灯光、仪表、轮胎和外观等进行检查;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车辆行驶中因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被处以的罚款,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警报、警灯;不得在驾驶车辆时操作导航设备;回到局机关后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四)严禁将公务车交给非司机和将公务车借给本局以外单位人员驾驶。第三章 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第七条 时间用车需经主管领导批准,非工作时间用车需报主管副局长审批、局长批准,并报保障中心备案。日常和节假日用车均需填报用车登记表,注明车辆使用人、使用日期时间段、用途、行车路线、审批领导。杜绝未经批准的公车私用的行为。第八条 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度假和办私事等。第九条 定期对公务使用车情况、车辆违章情况进行公示。第四章 车辆回场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第十条 公务用车和执法车辆每天必须在机关院内停放。第十一条 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封存停放,车钥匙、加油卡、行驶证交保障中心集中管理,重大活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第十二条 节假日是指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第五章 车辆的日常维修和加油制度第十三条 车辆年检、车辆保险、定期保养、维修、理赔、事故处理等组织协调工作由保障中心负责。车辆需要维修时,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保障中心检查确认后,逐级报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维修厂修理,修理费用由保障中心统一结算。严格遵守财经制度,禁止车辆豪华装饰。第十四条 车辆执行一车一卡的加油制度,在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所配用油卡是该车到指定加油站加油的专用卡。任何人、任何科、站、队不得向加油站提出为非本卡外车辆加油的要求。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加油站在拒绝的同时向环保局反馈该持卡单位的违规行为。本局在调查核实后,将对责任人按规定做出处罚。第六章 公务车辆故障及事故处理第十五条 处理公务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应坚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分清责任的原则。第十六条 公务车辆发生故障时,有关科室要及时向保障中心申请维修,不得带故障出车。后勤保障中心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车辆故障进行鉴定,确需维修的要及时维修,保持公务车辆性能良好。第十七条 公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员须立即报告本科室领导和保障中心,科室领导须当日报告分管的局领导。驾驶人员要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交通事故。有关科室、保障中心要及时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第十八条 凡发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科室,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交保障中心。公务车辆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凡发生酒后驾驶公务车行为的,取消该驾驶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按照本市《关于严肃查处我市公务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考发〔2010〕9号)的规定严肃处理。第七章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应坚持注重教育、区分情况、以责定赔的原则。第二十条 在公务活动中公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员承担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20%以内的经济损失;在非公务活动中公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承担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全部经济损失。第二十一条 公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公务车驾驶人员未及时报案,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公司拒绝经济赔偿的,其车辆维修、损失等全部费用由公务车驾驶人员承担。第二十二条 公务车辆发生故障,有关科室未及时提出维修申请,带故障出车,造成故障车辆严重损坏的,由直接责任者承担车辆维修费用保险理赔后20%以内的经济赔偿。第二十三条 公务车辆经济赔偿按以下程序报批:有关科室提出意见,经保障中心审核后,报局领导批准,其中经济赔偿额超过X元(含)的,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车辆的采购、调配、报废,由保障中心和办公室按照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和局领导的要求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 科、站队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科室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报局后勤保障中心备案。第二十六条 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以前相关制度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七条 由局后勤保障中心负责解释。XXX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章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各科室使用公章发、转文件,须持局领导签发文件的意见,登记后方可使用。二、各科室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的文字材料、报表等,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使用。三、局内职工因私事开具证明信、介绍信等,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登记后方可使用。四、各科室因公外出需要正规介绍信,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五、局长私章,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局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六、加盖公章的文件、相关材料实际份数,需同科室申请并经领导审核同意加盖公章份数相一致,如需增盖、补盖公章,需重新履行上述使用申报程序。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XXX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丢失、损坏,做到帐物相符特制定本制度。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和保管卡片。使用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保证安全和完整。二、固定资产的范围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同类物资,也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三、固定资产的分类(一) 房屋建筑物类;(二) 专用设备类;(三) 一般设备类;(四) 汽车类;(五) 其他类;四、固定资产的管理(一) 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对确需添置的财产,由科室按程序提出申请,办公室进行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核,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实行政府采购。(二) 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科室对上级业务部门配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办公室登记;固定资产调出,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五、固定资产的清查办公室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分析考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编报资产清查报告,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报批。及时变更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和保管卡片,做到帐、卡、物相符。六、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养(一)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借出。(二) 因岗位变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所使用办公设备不得带离。(三) 不准将办公设备带回家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回使用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归位。(四) 对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公共财产,所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率。XXX协同OA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XXX协同OA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协同OA系统是我局公文流转、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学习交流和文档及数据资料共享的综合办公工作平台,在我局局域网上运行,用户权限与行政组织相对应,各部门应该积极利用协同OA系统,不断提升和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第三条 协同OA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监控中心负责后台管理和用户权限设置,并提供技术保障。第二章 信息发布和共享第四条 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对XX管理工作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应当通过协同OA系统提供给全局使用。其中涉及保密或不宜公开的内容,信息提供者应在信息发布时对其使用范围及阅读权限进行设定。第五条 协同OA系统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发布本部门相关信息。协同OA系统主页上涉及公共信息的内容须经局领导审核才能发布。监控中心负责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予以通报。第六条 全局各部门应积极在工作论坛中自由交流工作信息,提出相关的建议或意见。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必须遵循附表的栏目分工,相关栏目内容按照职责分工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发布,审核人员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第七条 重要信息需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布工作,严禁发布违法或不健康的信息,一旦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章 用户管理第八条 全局全体工作人员均为协同OA用户,其他人员使用或添加新用户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用户的访问使用权限根据工作职责分工确定。第九条 用户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包括人员增减、岗位调整、职务变化等),由办公室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第十条 所有用户在工作时间内应开启办公计算机,通过协同OA接收和办理文件及有关事务,通过OA发布的信息与其它发布方式具有同能效力。第四章 安全与保密第十一条 个人登陆系统的密码必须注意保密。用户对系统内的所有信息和数据只有使用权,不得对外提供或发布,不得向外来人员提供浏览和查询。因特殊情况需对外提供或发布时,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第十二条 涉密信息不得在协同OA上存储、处理和使用。凡在公文管理系统中登记编号的涉密文件只记录文件的发文形式、承办单位、办文日期和经办人等非涉密信息。第十三条 用户计算机只能安装与工作相关的软件,遵照相关规定及时查杀病毒,保证登陆协同OA的计算机不受病毒、木马侵害。发现占用互联网带宽大量下载导致网络堵塞、个人计算机病毒导致OA系统瘫痪的将根据损害程度追究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对协同OA管理和使用提出重要改进意见、积极向协同OA提供数据资料、利用协同OA及时发布信息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表扬、表彰。协同OA应用情况列入各科室年终考核。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监控中心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协同OA系统栏目职责分工表栏目名称项目及主要内容责任单位信息审核首页通知公告办公室主管领导信息提示办公室图片新闻法宣科工作动态办公室公文管理收文管理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发文管理办公室业务管理空气质量监察队科室负责人值班管理办公室加班管理监察队行政管理会议室预定办公室科室负责人车辆管理运行中心制度汇编办公室人事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知识管理活动资料法宣科科室负责人培训资料办公室专业资料管理科、辐射科、监理科、排管站法律法规法宣科标准规范监测站问卷调查办公室宣传资料法宣科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运行中心科室负责人固定资产登记运行中心信息简报XXX区环保动态办公室主管领导XX环保信息办公室政务信息办公室XX监察快报监察队XX监测月报监测站党建工作支部活动(含团支部)办公室支部书记组织建设办公室纪检监察监察科后台管理论坛管理监控中心主管领导用户增减监控中心权限变更监控中心系统维护监控中心数据备份监控中心其它栏目文档管理部门文档各科室科室负责人个人文档个人个人信息简报各科室主要工作各科室科室负责人XXX办公电脑及打印机使用和维修办法一、适用范围全为了保证全局办公自动化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电脑及打印机使用和维修,保证服务器等核心设备和数据的安全,提高业务工作处理效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本规定根据各部门承担的职责,将电脑及打印机使用和维护工作细化、量化,分工落实到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办公电脑指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包括各类打印机和传真机。二、工作职责1、信息部门负责电脑及打印机的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提出电脑及打印机配备、更新工作建议;负责电脑使用技术培训,配合后勤保障部门解决采购、报废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对本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后勤保障部门负责电脑及打印机的采购、发放和调配的交接管理,对超过使用期限的电脑、打印机进行报废处理;3、办公室负责制定电脑及打印机采购、更新和维护年度资金支出工作计划;负责收集电脑机打印机设备档案资料,配合后勤保障部门办理电脑采购、报废工作; 4、各科室负责制定本部门电脑及打印机配备、更新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管理个人保管和使用的电脑及打印机; 三、管理规定 1、保管和使用人必须爱护电脑、打印机,正确合理的使用,认真保养。要求每天进行一次全盘杀毒和木马查杀,每周进行一次操作系统升级(打补丁),每月进行一次垃圾文件清理、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不等随意更改网络设置。2、电脑耗材实行以旧换新,填写领用登记,软件问题及常用耗材更换由信息部门负责解决。硬件损坏的经信息部门鉴定后,填报《电脑维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确认、局领导审核后再进行更换。计算机硬件故障和重装系统由委托公司负责处理。3、推行软件正版化。禁止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不得在电脑中安装游戏、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计算机软件。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违法保密规定,出现信息安全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4、文明上网,禁止使用BT、电驴等占用高带宽的下载软件下载电影等占用网络资源、造成网络拥塞的文件。禁止访问反动、色情、迷信等不健康网站。经查实由于个人使用电脑中隐藏的黑客软件造成网络攻击事件的承担相应责任。5、电脑、打印机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下班时间必须关机,显示器应设置为节能模式,确保用电安全。6、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由使用者负责赔偿。XXX门卫值班制度一、门卫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二、按时按需开关大门,严格控制外来车辆、人员出入并做好局内日常巡视。三、认真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和外来车辆的进出登记,对外出的车辆注意检查。四、收发报刊、函件等应当面点清,并做好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五、重点加强夜间人员、车辆出入监控,夏季晚10:30,冬季晚8:30要锁好大门。六、搞好楼前院后的日常卫生,保持XX整洁卫生。日常工作时间段不许看电视、传达室内不许下棋闲聊及做与门卫无关事宜。XXX机关食堂就餐人员规定一、局机关食堂属于福利用餐,仅限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外来人员因公用餐,向保障中心申请领取就餐券后方可就餐,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暂收取伙食费X元人民币。二、提倡文明就餐,不许大声喧哗和有不雅就餐行为;食堂工作人员有权利维护就餐秩序。三、食堂就餐方式为自助,自助就餐时,就餐者根据需要适量选择;不得将食物和餐具带出餐厅,杜绝浪费。四、为节约成本减少浪费,食堂采取计口下粮。各科室外出办事三人以上,中午不在局食堂就餐的须报保障中心。五、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就餐时间为:早餐时间:8:20---8:50分。午餐时间:12:00——1:00分。第四篇财 务 管 理 制 度XXX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为完善财务报销手续,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领用支票手续领用支票应填写支票领用登记表,填写日期、用途、金额,由科室负责人经办,经局长签字批准后,到财务室领取支票。支票领用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室报销。如果支票丢失,必须及时通知财务室,以便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造成损失。二、借用现金手续因业务需要借用现金,应填写借款单,填写日期、用途、金额,由科室负责人经办,经局长签字批准后,到财务室领用现金。业务办理完毕应及时报销,归还现金。三、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特殊情况除外)。四、报销手续各项支出应事先征得主管局长同意,大额经费开支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购置固定资产,需行政运行保障中心集中采购。原始发票应为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发票应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章、收款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单位、项目内容、日期,字迹清楚、填写完整、金额正确。报销时,原始发票背面需加盖有“经手”“验收”“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印章,方能报销;小型单据报销时,填写支出凭证,将原始发票附在支出凭证后面。支出凭证应填写完整,经手人、主管领导、财务主管分别签字。XXX财务工作交接暂行办法单位财务人员或单位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交接的原则是:保证财务资料的完整性、一贯性和连续性。一、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管理的财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二、移交人员要主动向接替人员出示交接制度,以明确双方在交接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三、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已经受理的会计事项,尚未填制记账凭证的应及时填制完毕,尚未记账的,应全部入账。2、不论是在月末还是在月中移交,移交的账簿均需结出余额,在余额后加盖移交人印章。实行电算化的,移交人可在移交当日的科余额表上加盖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的事项、跨年度遗留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加以说明。4、必要时编制会计工作岗位说明,简述本岗位的工作内容、流程和职责。5、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簿、报表、印鉴、现金、支票簿、发票、收据、制度、文件资料、其他物品以及电子业务原操作口令等内容。对正在执行、有效的文件资料应注明。必要时要移交财务工作相关的人员、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清单。四、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务人员交接应由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应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五、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收: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2、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未达账项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3、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要有明细账户,明细账余额要与总账余额核对相符;跨年度往来账要有必要说明;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5、移交人除经管账簿外还兼管其他会计工作的,应一并交接清楚。包括:经管的公章、有价证券、空白支票、文件、收据、发票、物品及其他相关资料。6、对电算化账簿,交接人要确认实际状态下的电子账务。建立电子业务的新口令后,交接人的原操作口令废除。六、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工作移交时,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和特殊的财务问题及会计人员工作的情况,向接管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清楚。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盖章,移交清册应具备: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姓名、职务、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清楚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八、接交人应认真将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前的未了事项。九、为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完整,在会计年度内接管人员应接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十、财务人员因故临时离职的,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领导必须指定专人代理,办理临时交接手续。离职时间较长的,应按照财务人员调动时办理交接手续的程序,办理会计工作交接。XXX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531号)和《XX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京财党政群〔2017〕176号),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差旅费标准依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第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必须报局长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按照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3天以内的,向主管领导提交600-800字的调研报告。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3天以上的,向主管领导提交800-1000字的调研报告。第五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赴外省市出差的,经局长批准后,须报财务部门出差事由、前往目的地、出差期限等内容,财务部门落实差旅费支出预算,完成出差审批并作为差旅费结算的有效凭证。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级 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不得重复购买。第三章 住宿费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一条 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应住单间或标准间,其它人员应住标准间。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详见住宿费标准表)。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第十四条 XX市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详见伙食补助费标准表)。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除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外,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第十六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除第二十六规定情形外,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第六章 报销管理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除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外,费用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十九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对于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支付。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第七章 监督问责第二十二条 各主管领导应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二十三条 局财务会同监察科对差旅费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局监察科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差旅费由我局按照规定报销。第二十七条 有特殊业务要求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在不突破差旅费标准和规模的前提下,经局长批准在局财务备案。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监察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局之前下发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其他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附件: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XXX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项目(课题)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课题)管理体制,规范权限、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涉及我局项目(课题)立项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项目是在一定周期内按照特定主题要求实施的研究开发、成果应用等科学技术活动;课题是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安排的系列任务。分为可行性论证、立项、实施和验收四个阶段。第四条 项目(课题)以改善本区域XX质量为重点,提升XX监管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环保工作中的运用。第二章 立项第五条 根据XX市和XXX区相关部门提出的项目(课题)要求,主管领导和业务科室提出项目(课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课题)总体目标、项目(课题)完成时的考核指标、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项目(课题)的阶段目标和进度计划、项目(课题)经费预算、项目(课题)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成果应用方案、项目(课题)负责人名单等。第六条 局长办公会对申报项目(课题)进行审核。第七条 项目(课题)的报批。经局长办公会审批后,向相关部门申报。第八条 收到相关部门下发项目(课题)立项批复后,该项目(课题)立项完成。第三章 实施第九条 成立项目管理小组。主管领导为组长,项目(课题)业务骨干、局监察科、财务人员为成员。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全面负责。第十条 项目管理小组组长及业务科室《项目管理任务书》的要求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第十一条 项目(课题)管理小组需按时完成项目任务。需调整、撤消、中止时,项目管理小组组长应当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并报告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主管单位批准后执行。第十二条 项目(课题)的监理工作。项目主管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理时。项目管理小组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对项目(课题)的监理。第四章 经费管理第十三条 项目(课题)经费的预算、申报由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局财务配合。第十四条 项目(课题)经费拨付到我局账户后,局财务要按照项目(课题)计划支出,不得挤占、挪用。第十五条 专项经费支出按照《环保局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执行。财务负责审核支出票据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专项经费支出按规定以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第十六条 项目经费管理按照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额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七条 项目经费审计。项目主管单位需要委托审计机构对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由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牵头、局财务配合审计工作。第五章 验收与归档第十八条 项目管理小组在课题任务期结束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第十九条 项目(课题)验收内容。根据项目(课题)立项批复和《项目(课题)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具体包括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项目考核指标、项目绩效的考核验收和项目经费审计。第二十条 项目(课题)申请验收时应提交的材料(一)项目(课题)工作报告和研发报告;(二)《项目管理任务书》及《项目(课题)任务书》;(三)项目及所属课题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四)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会计凭证;(五)其他有关材料。第二十一条 相关文件、资料归档工作。项目(课题)承担科室应当做好项目和课题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文档材料按年度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各类文档材料的完整齐全。项目和课题的涉密文档材料应当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项目(课题)所产生的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未尽事宜,按照科技部颁发的《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0】5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监督追责第二十三条 局监察科、局纪委书记参与重大项目(课题)的全过程监督。对于长期没有进展的项目或课题、不能按任务书进行或违反科技项目管理规范的项目和课题,局监察科报局纪委书记,约谈、督促项目管理小组组长。对于撤销或中止的项目(课题),被主管单位或区财政收回项目(课题)剩余资金的,要追究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试行。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XXX推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我局资金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流转使用,根据《关于实施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石财国库【2018】2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公务卡由单位批准后,统一组织申请办理。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实行实名制管理,密码由持卡人自行设定。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执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第四条 公务卡适用范围:原使用现金支付的日常公务开支,改由公务人员使用银行信用卡进行刷卡结算,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的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等公务支出。(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第五条 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公务卡不得提取现金,公务卡透支提现的行为,视同个人支付行为,对未经批准产生提现手续费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关费用,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第六条 公务卡的使用及日常管理1.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2.单位工作人员在持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填写公务卡用款申请单,应注明公务卡卡号、消费金额、消费项目,并经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及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刷卡消费活动。3.持卡人在未办理公务卡用款申请之前,无论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都属于个人行为,单位不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责任。持卡人必须在单位规定的还款期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否则产生的透支利息及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公务卡也可以用于个人消费结算,但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个人承担,透支利息及相关费用由发卡行向持卡人收取。4.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结算,也可用于个人消费结算,但单位不予报销,公务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发卡行办理挂失和补领,如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个人负担。5.持卡人当月刷卡消费后应在次月25日前还款,持卡人应提前10日内持有效报销凭证到单位财务完成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6.持卡人的公务卡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发卡行维护公务卡信息。7.单位财务人员应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在免息还款期的前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公务卡账户统一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8.单位财务人员对新增持卡人或持卡人离职、退休时,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信息。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清理公务卡的债权债务,经财务部门确认后,通知发卡行停止公务卡的使用。9.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公务卡报销时,应提供消费发票、刷卡消费凭条、公务卡用款申请单等。财务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审核还款工作。10.持卡人出差在外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回单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方式先向财务部门提供与还款的有关的确切信息,并委托本部门人员先办理借款手续,保障在还款期内还款,待回单位补办报销手续时再冲销其借款。第七条 持卡人的主要职责 1.持卡人应遵守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2.单位的公务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并接受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的监控管理。第八条 明确属于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应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如持卡人必须使用现金方式结算,应提前出示书面申请,说明本次公务支出不能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理由,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报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待本次公务支出完成后,持卡人携带书面申请、发票,及支出明细单到财务部门进行现金结算。第九条 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5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2.在XX市行政区域外的县级以下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3.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停车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4月25日日起实施。附件:XXX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XXX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序号政府收支科目编码公务卡结算项目备注类款130201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230202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330203咨询费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430204手续费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530205水费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支出。630206电费指单位支付的电费支出。730207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830209物业管理费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930211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1030213维修(护)费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1130214租赁费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1230215会议费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1330216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143021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1530218专用材料费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16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1730239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摩托车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注:以上所列项目,应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点击查看更多
工图网提供材料汇编各类规章制度汇编32项供会员免费下载。更多精彩公司介绍PPT素材,尽在工图网。
材料汇编,各类规章制度汇编32项,材料汇编,公文范例,领导述职报告,机关公文写作 Array
本网站所有作品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
- 价格 注册用户免费
- 编号 11534940
- 软件 Word
- 格式 doc,docx
- 大小 317.972KB
- 比例 16:9
- 页数 共193页
声明:工图网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权利。对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政治图案不享有权利,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的示例展示,禁止商用。另外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禁止以任何形式歪曲、篡改。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