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编(20篇)
目录1.2020年度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42.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23.大石街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74.大通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55.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306.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357.江干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总结 438.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489.雷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5410.龙华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5911.龙山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6712.攀枝花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7213.沙溪镇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8514.嵊州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思路 9015.石径乡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9616.水东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0317.吴忠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0718.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1319.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2120.玉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292020年度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11日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青山为目标,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青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区全面总结,充分展示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亮点工作。2020年11月,包头市青山区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及流程。按照包头市整体部署进行多轮审批事项精简,对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除法律法规设定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申请材料予以保留外,对审批部门自行设定、重复提交的材料全部予以取消,清理规范后,审批申请材料精简幅度达30%。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通过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摸清我区为企业群众办理各类事项的“家底”、理清权责边界。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制定了青山区政务服务清单;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青山区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四是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在全市率先实行街镇执法下沉工作,积极推进向街镇赋权审批及执法事项改革,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执法下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镇牵头,部门配合、效能督办的全新执法联动模式,实现基层执法的高效便捷。五是优化公共服务。严格执行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滚动梳理和动态调整,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荣获“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荣誉称号。六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进涉企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建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机制,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需公示的涉企信息全部归集到相应的企业名下和“一张网”上,实现企业信息的“双归集”,避免交叉多头执法。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6个批次;区农牧、民政、执法、人社、财政、民委等部门开展联合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1个批次,累计检查企业94户;完成上级下派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共19个批次,检查企业1808户。七是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在全市率先成立副科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力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三届公益创投大赛,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工作,受益人群达到4万余人,实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承接,居民受益的良性互动。八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应上尽上”,通过在线平台审批办理,审批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由国家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4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缩减为1个工作日。今年以来,通过“蒙畅开”平台,企业全流程网办数量为650件,全程电子化率达98%,排名全市第一。九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区级领导包扶民营企业责任制,研究制定《青山区支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等相关配套措施。制定《青山区帮扶困难企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工作方案》。在青山区市民大厅设立企业开办项目投资自主申报服务专区,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极大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十是强化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保护。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年度任务。先后制定水资源、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等相关制度,圆满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相关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近年来,我区先后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等各类制度。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审查。同时,严格按照时限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共20件。(三)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章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专栏”,畅通公众对我区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的网上渠道。二是健全稳控机制。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活动开展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维稳隐患,实现维稳工作的关口前移。依靠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风评工作。充分发挥地企联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快推动法律顾问统筹使用的工作部署。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律师团队,服务范围覆盖全区各单位,实现律师参与审查、修改各种法律文书、行政程序性文件,为重大法律、行政决策或执法决定提供咨询意见,并处理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有效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化解各类潜在矛盾。(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搭建“青山区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第一批公示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均已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接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逐步完善信息录入。全区各执法单位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全力打造“一微、一网、两平台”(青山市民大厅微信公众平台、全市政务服务审批网、青山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和青山区市民大厅信息化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点单”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全力打造政务中心“3351”政务服务提档工程(设立“三个服务专区”、实现“三个结合”、启动“五色便民服务”、创“一流政务服务平台”)。三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全市统一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网上培训和实名制备案工作,为下一步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换发工作做好准备。(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近年来,我区认真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为100%,满意率达98%以上。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同志参加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定期向区人大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同时,积极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起诉机关均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二是积极探索公开模式。2020年,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平台“青山人青山事”关注人数已达5万人,累计阅读量达到400万余次。(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今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切实巩固街(镇)居(村)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率先成立区级物业纠纷联调中心,包头市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同步落户青山区。坚持每月两次矛盾纠纷排查。青山区便民服务平台办结率100%,满意度100%。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JPAD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矫人员管理等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及时办理。(七)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察。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普法考试制度等。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培训轮训,每年平均举办法治专题班2次。充分运用网络阵地进行在线普法,法宣在线参与率逐年提升。二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八)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建立由区委书记担任主任的中共青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定期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网上公布,适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地区发展整体规划。将法治政府工作目标纳入《青山区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自治区实施细则,加强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力度,推动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和“青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录入信息、及时更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网上考核。四是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化。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理顺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推动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应用,实行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9日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了《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强化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将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先后组织4次局党委会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一)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以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宣传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每季度安排宣传工作要点,专题上报法治宣传工作小结,在重要普法责任时间节点开展水运、公路、道路运输等领域的法治宣传,依托网络媒体、现场宣传、宣传栏等方式扩大影响,强化宣传效果,在“路政宣传月”活动中先后悬挂法治宣传横幅13条,更新标语6个,制作展板及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5条,开展大走访活动6次,组织骨干参加“芜湖普法之声”进行涉路行政许可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召开交通运输领域民法典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为全体职工每人购置1本《民法典》和相关辅导资料,制作的“拒绝霸座”民法典宣传视频入选“法治芜湖”微信公众号上播放,获得好评。三是在全系统内先后组织三期法治骨干工作培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后即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全员法治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水平。四是专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印制宣传单、宪法知识测试等活动,积极强化宪法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工作开展。一是制定下发了《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和《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芜湖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过渡方案》合法性初审。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征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白皮书>素材的通知》要求,逐条比照梳理,提供了2018-2020年法治培训情况、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情况等相关材料,展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效。根据《关于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工作任务时序进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深入开展。二是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三是按照《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双公示工作的通知》,依据行政部门职能,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工作,截止到12月份,交通运输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76例,行政处罚信息402例。(三)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芜湖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市重点行业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公路、道路运输、水运等方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到12月份,共精检车辆4370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8台(其中车货总重超75吨或超100%以上车辆21台,百吨王10台)、卸载超限部分货物总计2129.15吨,交警扣分381分,交警罚款总计3.58万。共检查出租车6654多辆,累计对61台非法网约车和“黑头车”实施行政处罚,有力保障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港口生产经营及水路运输持续监管,查处违章船舶并责令整改50余艘次。省交通运输厅扫黑办先后2次来芜湖督查,对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予了高度肯定。(四)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要求。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暨开展民法典涉及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清理交通运输领域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建议宣布失效,予以废止、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评估验收指标,芜湖市交通局全面梳理总结“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深化“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开展示范项目创建。一是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全省执法案卷评查,市交通运输局参评的两份案卷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会上进行介绍;10月份在省效能办组织许可案卷随机抽查中,我局一份案卷被评定为满分案卷。二是参加全省法治示范创建活动,2020年8月,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芜湖市网约车治理改革”案例作为芜湖市年度优秀项目推介上报至省委依法治省办,参选安徽省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三是在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安徽省行政执法十大事件评选活动中,我局上报的“杨世平党员工作室”被列入年度优秀项目推介上报至省委依法治省办,参选安徽省十大行政执法十大事件。(六)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到12月份,共受理市信访局转、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共30件,信访事项受理率100%,按期回复率100%。其中重点督办许彩虹信访诉求案件,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原告4件撤回,2件败诉,1件被市中院驳回。坚持每月梳理上报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事项化解工作当月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将“船舶资金标准化”、“挂靠出租车主,要求经营权、车辆产权两权合一”、“出租车运价调整”等3项挂牌督办的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点,主动对接协调各级各部门化解重大风险点,并于10月份全部销案。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认真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机制,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效果的成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部门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工作;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切实推动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大石街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2日2020年,大石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高度重视依法治街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和任务目标,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为推动我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法治保障。一、工作情况(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区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我街成立了大石街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办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事项落实。实行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经常联络,定期沟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增强了我街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督办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我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二)坚持优质服务,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推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五个一”社会治理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深入开展“集成服务”、“照前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预约办事”等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开设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着力解决群众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活动的全过程。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以群众关心、政府关注以及社会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力保障政府诚信和国家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共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全面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对我街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单位证明事项逐项分析,提出清理意见,公开取消该证明事项。(三)坚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党工委、街道办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进一步完善街政府会议程序,保障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100%。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构建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律师顾问团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顾问使用和管理,加强重大涉法事务审查,重视听取和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推动我街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我街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全面调查摸底我街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报送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结果网上公示、执法数据网上统计、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建立健全法制机构为主导,法律顾问等参与的法制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审查工作整体水平。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聚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续推动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到位,不推诿、不缺位。着重建设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和流程信息化,体现行业特点的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情况通报、投诉举报等制度,成立大石街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五)不断优化政府内外监督体制机制,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提效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时刻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邀请人大工委领导及政协工作室领导参与街道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听取人大和政协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司法监督,维护法律权威,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依法按时参加行政诉讼的答辩和提交证据,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统计表,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写作,按时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区长专线投诉案件,按时回复投诉人,积极回应门户网站上收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与我街有关的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对舆情进行认真研判,依法处理和回应,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六)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努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精心规划,织密织牢人民调解网格,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建立以街人民调街中心为“龙头”,司法所为“主阵地”,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专业(行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格体系。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调解专家库,不断充实调解专业力量。(七)全面系统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全面推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突出街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丰富学法内容,提高学法效果。定期召开专题学法讲座,学习《宪法修正案》、《国家安全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积极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工作亮点(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成立大石街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足配强网格力量,建立“网格长”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等资源和职责下沉到网格,实现“一员多能”。现我街划分20个村(社区)级总网格和167个基础网格,大大加强了防疫工作与人口普查工作进度的落实。(二)成立大石街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协调组,组建“暖企”法律服务团队。聚焦“六稳”“六保”,出台《大石街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4小时在线为我街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依法处置重大应急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1个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成立运行。其中,1个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被定为示范单位。三、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一)存在问题:行政管理水平仍有差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涉诈骗和涉黑涉恶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形势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等。(二)下一步计划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在新时代将守初心、担使命不断推向深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责任。二是整治社会突出问题。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网格化管理,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加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监管。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筑牢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五类车”治理,营造安全有序交通环境。三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六是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街道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考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大通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5日2020年是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严格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2020年工作总结(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我镇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镇政府年初把依法行政工作与经济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共部署,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陈建平同志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地点与专门工作人员,着重抓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促进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不超越制定机关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前,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在本级政府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上报备案;从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上级政府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形。(二)加强培训宣传,形成人人懂法结合“七五”普法,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全镇各部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共编印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4000余份;结合农民夜校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95场次,现场参与人数13300人次;与脱贫攻坚结合举办法制文艺演出19场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19场次,听课人数1200人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6500份,张贴法治宣传标语430多条。二是强化综合考评。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谁执法、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使执法权限条规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我镇不断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规则,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三)明确主体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面对“责任大,实权小”、“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实事,我镇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的责任,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执法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合理运用和把握自由裁量权,经得起审查,经得起检验,确保了依法行政。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权、安全违法行为纠正和责令整改权,全面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大排查10次,确保了各行业生产安全;及时开展环境保护的执法检查,共约谈三家影响环境的企业,确保了天蓝、水绿、气清美好环境;随时提醒并现场监督食品药品的检查,全镇没有一起因食品安全的事件;镇卫计办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开展免费孕前检查,提供好计生服务,落实好全面二孩政策。(四)及时准确,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制,镇、村都做了公开栏,每个部门的政策、办事流程、办理事项都进行了权力清单公示。村上的各项工作也都在村务公开专栏内进行了,特别是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项目、资金等进行了专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五)强化化解机制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我镇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基层问题在基层解决”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镇、村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每村都有法律明白人、有网格员,有调解中心与调解员,通过这些方法与措施,不断畅通化解矛盾渠道,健全多种方法化解矛盾的机制。我镇目前化解矛盾的渠道有司法、行政、信访等。今年来,结合脱贫攻坚、干部进村入户工作与法治扶贫工程,采取现场接访,入户走访、集中座谈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并全面落实跟踪解决,全年通过网络、市长热线、直接到市、区上访的信访件共计325件,全部都已办结。2020年来没有到省、进京的上访件,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六)完善行政监督,强化监督行政行为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接受同级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法,改进工作作风,督促工作落实与个人言行的监督,在各村挂意见箱,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收集群众意见,实名反映问题进行当面回复,匿名反映问题在各村回音壁上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在对全镇各个行政部门实施行政监督,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及时调查核实处理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七)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结合“七五”普法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并执行干部会前学法计划,中心组学法计划。全镇各部门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一次,镇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八)完善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落实依法行政的工作的配套措施,建立和配套建设镇3个便民服务中心,并配套出台了《大通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大通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流程》、《大通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内容,使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我镇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一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主要是因为行政执法主体界定不够清晰;二是依法行政监督不够力度,行政问责机制尚未健全,影响依法行政深层次推进;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还需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准备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二是搞好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三是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服务体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群对依法行政认识,支持并参与到依法行政中来,做到遇事找法、有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服务体系经,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5日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深化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组织制度保障。自觉将法治思想贯穿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始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召开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考核。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贵德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均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了《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审批制度》《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归口管理、申报审批、支出程序、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等,切实提高了县政府办公室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工作、疑难信访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二)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单位,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政务服务事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效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印发、公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1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项,整合行政审批事项5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2项。此外,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工作,及时在青海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布行政许可“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事项清单,纳入该平台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为396项,一网通办比例达85%。(三)全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贵德政府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领域,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在贵德政府微信公众号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新闻报道、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政府文件、政策法规等信息3280余条。认真做好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答复工作,积极应用“12345”民生服务热线、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共处理答复书记、县长信箱留言12条,群众来电2017次,信访件66件。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公开等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0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公布行政复议决定书1件。(四)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备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司法局的密切沟通、相互配合,及时掌握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信息,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印发、清理、报备等工作,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清理。截至目前,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规范性文件第四次清理结果,予以废止和实效的7件、予以修改的1件、继续保留的8件。(五)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两会”召开后,县政府迅速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确保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3件、办结49件,办结率为43.36%;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4件、办结21件,办结率为61.76%。(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德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办公室集中学习、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等开展学习,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了时间和内容的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水平不断提升。此外,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参加“法宣在线”各阶段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2020年,办公室26名干部职工全部通过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二是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办公室主题党日等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共开展法治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横幅10条。同时,深入联点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鼓励村“两委”班子负责人主动承担村级法治宣传员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把述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中,切实提升办公室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二、存在的问题一年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够扎实,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还不够深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三是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能被推广、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三、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是依法履行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职责,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二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报备工作。三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四是提前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规划,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努力营造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9日今年以来,按照强基层、提能力、促融合的工作思路和优服务、严监管、控风险的工作总基调,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汉中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继续做好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来陕考察调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工作,为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立足职能,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制定印发了《市局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设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并从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职责、考核等方面作了明确。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在贯彻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有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了市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联合市司法局印发了《汉中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明确注册登记、电子商务、商标等市场监管领域34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律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予以纠正。四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部门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在全系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工作的通知》,重点防止和纠正重复执法、过度执法以及过罚不当等乱作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法治思维和能力得到加强。一是市局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关于建设高水平法治陕西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线学习,市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83.37分。全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知识竞赛我市参与人数3500余人,平均分居全省第一。二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七五普法”自查工作,向省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报送了《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及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三是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并接受了执法监督和人大代表专题询问。办理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改进执法方式”等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建议31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完全满意。四是坚持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药品安全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先后发放有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如期开展。制作各类宣传展版130余件,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推进顺利。2018年中办、国办和总局关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指导意见印发后,我局先后多次向市委政府和编办汇报争取,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今年4月,《汉中市市本级和汉台区、南郑区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明确市本级组建副处级建制的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汉台区、南郑区组建正科级建制的汉台大队、南郑大队作为市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另外还在市局开发区分局加挂“汉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其余9县均组建副科级建制的县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与县局实行“局队合一”模式。全市177个副科级建制的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重新组建,作为县区局的派出机构。截止目前,全市11个县区稽查执法大队均已挂牌,除3个县区执法大队“三定方案”等待编办批复外,其余8个县区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已全部印发实施。(四)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不断加力,市政府成立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委、市政府将重大专利案件完成情况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各类市场违法案件636件,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8件。先后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执法行动14个,先后查处了吴某销售侵犯茅台、五粮液商标权白酒案,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已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逮捕和移送检察起诉3人。还查办了涉案金额达2.66亿元的特大销售非法卷烟制品网络犯罪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6名,打掉1个涉及全国20多省市特大销售非法卷烟制品网络犯罪团伙。(五)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今年初,我局在全系统对2019年度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市场监管法制工作。其中,重点强调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为此,市局机关调整充实原工商、食药监法规稽查负责人员2人到市局法规稽查科,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协助分管副县级干部均具有多年从事法制、稽查工作经验的老同志。据统计,全市系统共开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96件,建议纠正11件、建议补充调查14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12件、行政应诉4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6期15件。(六)行政审批改革取得新进展。按照全市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已将所属14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暂未划转移交的3项许可事项和总局授权、省局委托的17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正在按省局和市职转办、审改办要求做好承接延续工作。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工作的通知》和《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时限压缩至15日以内,食品生产许可承诺制改革迈出积极步伐,3月初全省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同时对非承诺制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批时限、审批材料进行进一步精简和压缩。(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突破。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试点探索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包抓联系产业园区发展工作机制,梳理并公布服务园区企业55条事项清单,倡导企业遇事找“领办人”,向企业发放《服务园区企业连心手册》10000余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300余件。在此基础上,就市场监管领域服务较为集中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推行“一平台一品牌”工作新模式,建立了“套餐式,零距离”政务服务新模式。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最大限度简化防疫物资生产经营审批工作流程,将新设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在全市开展了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共排查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1961个,审查政策措施文件878个,废止4个。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我们联合人民银行举办了“三押”融资政银企对接会,建立了银企对话交流的平台和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股权质押,帮助104家企业融资42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4份,帮助企业融资5.44亿元。在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严峻形势下,新登记市场主体27188户、其中企业7318户,同比分别增长6.3%、17.24%。(八)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效。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和聚集性商业促销活动的通知》,迅速开展酒店宴席、农村集体聚餐劝退取消和聚集性商业促销活动管控工作,出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五必须”“两个主体责任清单”,在全省率先推行低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告知承诺制,为食品行业有序恢复经营提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关闭各类活禽(畜)交易市场43家,劝导推迟取消酒店宴席、农村集体聚餐4258起、10万余桌,紧急部署全市51家电梯维保公司对8000多部电梯进行规范消杀处理,有效降低了疫情蔓延扩散风险。发动市内13家重点药械经营企业加强物资采购,在疫情最吃紧的关键时期采购各类防护口罩450万只,医用防护服2.2万套,消杀用品101吨,协助3家企业转产消杀用品和防护物资,引进6家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及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户汉中,有力缓解了疫情防控物资供给紧张的局面。制定了《汉中市场监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部署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核查、清理工作。(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全面推开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了市级层面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市、县两级对各部门各层级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全市统一启用了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截止目前,平台入库执法检查人员4192人;建立检查对象子库999个,导入市场主体28.39万户;建立并公示部门抽查事项1403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140项。全市已公示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495个(市级部门94个,已执行79个;县区部门401个,已执行324个)。各县区联合抽查71次,市级联合抽查18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减少了多头重复检查,提升了监管效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制队伍尚不健全,市局机关、县区局法制人员普遍较少,且兼有其他职责现象比较普遍,难以满足不断提高的依法行政要求。二是法制工作人员处理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还不足。三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落实。(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法制监督,通过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专业人员在行政决策和解决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积极参加全省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标兵创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稽查能力水平。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为契机,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稽查能力和水平。江干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9日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法治引领作用,将我局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我局重点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入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增强政府公信力,全力打造良好的政府法治环境。一、2020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我局成立以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作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坚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等文件精神,每年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领导班子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完善法制审核、信息公开等各项依法行政制度,制订实施《区发改经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区发改经信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制定《区发改经信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签约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由专业律师为我局开展规章制定、行政诉讼、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三)狠抓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建立学法制度,坚持抓好法治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守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区普法办统一部署,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竞赛,充分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我局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办事窗口以及各类会议活动,宣传《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依托“江干发改”微信公众平台及我局公示栏,线上线下及时推送信用建设及防惩统计造假相关法律规定,深入解释法律要点条款及注意事项,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五)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我局坚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属于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为巩固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江干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生成决策试行办法》(江工审改办〔2019〕1号),着力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有效提升投资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性。(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坚持运用法治化方式,牵头开展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围绕政务氛围、法治环境等五大类工作任务,我局牵头制定《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第一区的实施意见》,持续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顺利实施,全面征集梳理与条例相悖的文件清单、配套性文件清单和改革举措等,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要求各部门按程序修改或者废止。(七)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始终探索创新信用监管模式,2020年制定拟定《杭州市江干区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江干区信用联合奖惩实施领域及联合奖惩清单(征求意见稿)》,从总体要求、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格局、丰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注重奖惩对象权益保护和保障机制等六方面对明确我区信用联合奖惩的工作要求、运行机制和规范要求,形成各有关单位协同推进落实的良好工作闭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定《江干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等级管理目录》,定期归集各部门上报的社会主体信用信息上传至市平台,并为部门和社会主体搭建信用数据查询渠道。2020年以来已对1000多家企业法人应用信用评价和应用记录,对不良信用记录主体限制获得相关资格。(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江干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专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公开统一规范的精细化权力清单、公共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定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清单信息公开,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名称、批准方式、项目负责单位、施工单位等清单内容;推行阳光行权,推进重大决策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探索采用APP、短信、纸媒等方式,精准推送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和关乎群众的民生政策。二、存在问题2020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相关要求标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内容设计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普法效果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升。政务信息推送需要更加及时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三、下一步举措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针对新形势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形式。依托“江干发改”微信公众平台,精心组织普法知识竞赛等线上趣味知识竞赛,对答题正确率高者设置小奖品,广泛发动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提高企业群众对普法内容的知晓率。(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研究江干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财务信息、惠企政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新型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三)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计划制定《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形成江干信用监管的创新模式机制,年底要求各部门上报应用成果和典型案例。(四)优化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开展项目审批承诺制推广工作,不断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1日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金湾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珠金府[2020]22号)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通过金湾区政府网站将我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文字图像等记录方式加强对执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记录,确保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有据可查。(二)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我局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对2019年我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我评查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经市应急管理局考核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评分为97.50分,排名第一。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案卷质量明显上升。(三)坚持“双随机”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工作,结合《金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使用广东省执法信息系统规范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 抽查事项清单,在执法检查行动中坚持公开公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实现阳光执法,截至目前我局“双随机”抽查企业78家次,占比达100%,已成为执法检查主要方式。严格落实《珠海市关于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266家规上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真正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开拓创新工作思路,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助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执法文书,并就行政处罚程序和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等。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效率和质量,为我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了保障。截至目前,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听证、复议、诉讼的相关情况。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一)规范办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编制了《金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金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20年1-11月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29宗,其中监督处罚案件25宗。行政处罚金额113.322万元,其中监督罚款56.422万元,同比上升37.58%;事故处罚4宗,罚款金额56.9万元,立案数、处罚金额同比分别下降33.3%、28.2%。截至11月底,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宗,同比下降53%,共造成5人死亡,同比下降61%,直接经济损失305.1万元,同比下降43.68%。(二)推进省执法信息系统使用,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启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在我区的全面铺开应用,指导各镇运用新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和立案处罚工作,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执法,通过指导执法人员运用系统制作相关文书,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建设,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位。截至11月底,全区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89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06家次,共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法文书4697份,查处隐患2078项,已完成隐患整改1933项,整改率93%。制作《现场检查方案》1339份,制作《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92份,制作《整改复查意见书》697份。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学习教育,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根据《珠海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区共发送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及相关温馨提示7万余条次,派发安全生产宣传单3万余份,派发“安全生产月”小礼品4000余份,播放张挂安全生产宣传片、宣传标语1万余次,在全区21个村居、300多家企业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7场、征文比赛1场、知识竞赛1场、短视频制作大赛1场,全区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02场次,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二)结合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据统计,辖区561个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529个;63个社区(村)、物业公司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74场次,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409次,举报安全隐患12个,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204场,参与7210人。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30场,参与人数2055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47场,参与人数3648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66场,参与人数17756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640场,参与人数20345人次。努力实现群众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质的转变。(三)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金湾区关于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宣传的活动方案》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已于7月15日前完成学法考试平台的网络学习,8月31日前已全部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0年度学法考试,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结合实际对辖区企业进行《民法典》的宣贯。五、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继续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培训。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和督促我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二)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律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权责清单,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制定《金湾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雷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5日2020年,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学法、普法执法、工作亲手抓,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政策法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印发《雷州市民政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雷州市2020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二)强化疫情防控,全面履行民政职能。我局以对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落实制度保障。疫情发生后,我局先后印发了《雷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雷州市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雷州市民政局疫情防控期间返雷入雷人员管控工作预案》等文件,建立了严格规范的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制度。二是积极协调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共632人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正常。三是充分做好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调配及自筹一批防护物资,包括口罩12350只、消毒液1030瓶、防护服54套、0.8%氯酸钠溶液200公斤等,全力保障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需求。(三)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增强法治思维。我局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制定普法用法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增强法治工作理念。加强对民政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举办民政业务知识培训班2期,参与培训达150人次,促进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在民政系统开展“我读民法典”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促进民法典在民政领域全面实施。(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及时更新修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雷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配套制度》《雷州市民政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内容完备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审查。今年以来,我局未以市政府和本局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雷州市民政局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五)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规范防疫物资和资金的捐赠、受赠和管理使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联合市慈善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接收到的资金,根据捐赠者意愿,交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使用或拨付到受赠单位,以确保捐赠款物尽快使用。市慈善会定期将接受捐款及发放情况上报湛江市慈善会,并配合湛江市慈善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收支公开透明,使用合规。二是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今年共有9名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证,进一步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通过雷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并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四是对依法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2019年度工作报告检查,对不参加2019年度工作报告检查的12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六)完善信访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认真答复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今年来共收到群众信件8件,已办结7件,接待群众来访26批56人次,受理有关诉求4类21宗,已办结19宗。(七)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12月,我局举行民政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部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和“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印发了《雷州市民政局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和《雷州市民政局“普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进我市基层社区,走入人民群众。结合“宪法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印发1000份社会救助、孤儿保障、养老服务、残疾人困难补贴、村级换届选举等民政政策指导手册和宪法宣传资料,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200余次,调动群众参与宪法宣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扩大参与面。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有些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健全机制、 创新管理、规范执法、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能力水平。龙华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1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部署,龙华街道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规范制度建设(一)健全决策机制,确保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关利益的公共政策,我街道均向利益相关人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或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与预判,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加大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理合规。为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我街道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和先决条件,把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议过程作为重大决策的根本原则,重大决策上会前由街道司法部门联合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上会。通过聘请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引入公职律师等方式,不断壮大律师工作队伍,参与审查各类重大决策及合同文书。目前,街道共有专职律师5名、公职律师2名、街道法律顾问3名、社区法律顾问律师11名。2020年为街道各类合同文书出具法律审查意见677份。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区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监督等有关信息,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事后公示,打造阳光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均录入“龙华区双公示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综合执法系统”,2020年录入信息800余宗次。(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区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公开公正,程序合法。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2020年,共落实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240余宗次。(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区执法部门,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开展重大决定集体讨论和前置性的法制审核。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决策模式作为根本原则,充分发挥法律作顾问在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中的作用,进一步把关完善执法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办案行为。2020年,共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40余宗次。(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案卷合法性审查力度,坚持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来抓,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积极配合市、区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执法案卷台账。组织开展3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要求整改、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0年,共办理案件336宗,罚款150.18万元,共执法检查1285家次,发现隐患1260处。(五)及时报送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系统)数据。严格按照深圳市“数字政府”工作要求和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区执法部门,按规定及时完成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六)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街道执法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出现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七)投诉渠道畅通。根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要求,在龙华政府在线公布街道执法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回复区司法局转送的投诉事项转送函。三、依法接受监督(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2020年,龙华街道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宗,其中2宗行政诉讼案件由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委托街道法律顾问代理出庭,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宗行政诉讼案件由法院书面审理,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二)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备案。行政诉讼案件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及时告知区司法局,诉讼情况及诉讼结果每月均按时向区司法局备案。2020年度龙华街道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四、依法行政保障(一)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法活动。2020年,为街道全体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举办了“法治建设专题”“依法行政专题”“民法典专题”讲座4场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开展宪法专题讲座。(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组织街道公务员、职员参加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并完成学法考试。(三)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到龙华人民法庭参加旁听法院庭审案件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制定《龙华街道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在春运期间、“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宣传力度。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疫情普法宣传,线上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向辖区群众推送《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片等;线下通过在辖区法治宣传阵地、重点公共场所以及测温点张贴疫情防控主题海报、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五、工作亮点(一)打造“数字化司法所”。为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打造法律ATM(24小时法律服务站)。该站采用最新数字技术,将街道司法部门各项业务整合到设备服务终端,在非工作时间也能为辖区居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辖区居民凭身份证即可刷卡进站,在站内办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预约、人民调解预约、社区矫正签到等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业务。(二)创建“流动调解室”。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成立“流动调解室”,向辖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公共法律服务,随时随地化解矛盾纠纷。只要群众有调解需求,就地建立“流动调解室”,现场化解老百姓的纠纷。2020年,“流动调解室”走进工业园区、社区小区、商贸服务区,现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10起,受到群众广泛好评。(三)推行“法律援助三室合一服务”。针对街道劳资纠纷高发现状,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将法律援助服务移至劳资纠纷一线,在劳动部门设立律师调解室、法律援助室、仲裁确认室,打造“三室合一”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实现“律师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确认”联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选派1名律师到劳动仲裁立案窗口驻点值班,零距离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立案指导、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对于调解成功不能即时履行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员现场确认调解案件,出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目前,已通过“三室合一”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成功化解74宗案件。六、存在的问题(一)基层执法任务重、涉及面广,执法工作本身的复杂性、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对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执法形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需进一步加强。(二)部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不够严格,现场证据提取能力有待加强,不能有效落实取证的“远、中、近”原则及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要求。(三)部分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七、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街道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以及行政诉讼等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法律的权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全面得到彰显。(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工作,把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质量关,积极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助推执法能力提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龙山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01日今年以来,我镇在县法制办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安府发〔2020〕16号 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龙山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居)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等相关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龙山”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镇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20年,我镇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5台,有效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2020年,《关于统一分配法律顾问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15号)文件,龙山镇法律顾问为集法所汪浩、汪将两名律师,2020年,我镇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工程合同签订6份,审核文件1份。 (四)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2020年我镇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三、扎实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疫情防控一是县司法局为辖区13个村(居)聘用法律顾问共6名,指导协助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全年各村(居)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4件。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各村(居)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配备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严格按照要求制定《龙山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在辖区内共设立113个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每日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判会议,利用13个村(居)民组喇叭循环播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相关知识及通告,切实履行政府防控职责。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龙山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我镇组织班子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国家监察》纪录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特别是公务员、在职党员干部的学法工作重点抓,要求他们学习《宪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民法典》、《刑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全镇公职人员2020年度学法考试中,参考人数人,通过率100%,90分以上100%。通过在全镇机关、学校、村(居)和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同时通过举办律师讲堂、以案说法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参与性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五、存在问题(一)规范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基于农村外出人口众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且存在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没有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工作中去。六、下步工作打算(一)近年来,我镇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上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三)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加大对法制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制宣传必备的通讯、交通工具,在重要节日期间,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向返乡人员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管理,注重邀请资深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以通俗易懂的案件故事,深入浅出地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攀枝花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01日202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攀西委发〔2017〕1 号)《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西府办发〔2020〕11 号)安排,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法制工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彬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对2020年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落实教育,强化管理。1.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会前学法、法制培训、法规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将《宪法》《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2次。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要求农业综合股、交通综合股等股室和单位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和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考勤,定期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广泛通过微信群、QQ群、海报、横幅、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中,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 二是持续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实抓好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针对农民致富、生产生活方面的法治需求,大力宣传相关扶持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3.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局聘请了四川智达律师事务所朱昆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2020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调处化解矛盾涉农纠纷3起,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推进农业和交通行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1.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建立和完善了执法公示制度,对重大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公众查询制度,设立公众查阅处,进一步督促和保证了执法程序、时限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清单中事项明确审核要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在此基础上,编法制审核流程图。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交通运输、农业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有效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厘清执法权限,推动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了依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管理,明确职责、强化保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监督权、处罚权。3.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1)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出台了《攀枝花市西区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共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3750份。二是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组织辖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追溯平台运用培训3期,指导22家新型经营主体在追溯系统内录入产品12000批次。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制定《2020年攀枝花市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攀枝花市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实施方案。四是开展农资打假和农资监督管理。制定《2020年攀枝花市西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攀枝花市西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年共监督检查辖区内15家农药门市180家次,开展饲料、兽药的检查10次,出动人员65人次,保障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2批次兽药送省级检测全部合格。开展养殖和屠宰环节检测“瘦肉精”3826份,全为阴性。五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共采农产品5个批次111个样品(其中蔬菜样7份,食用菌样12份、水果样30份、猪肉(肝)样27份、牛肉样6份、鸡肉样1份、鸡蛋样28份)进行检测,合格率98.1%。六是无害化处理病死病害及不合格生猪及产品,共处理生猪45头、家禽588羽,保障了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2)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根据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明确不同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元旦”、“ 春运”、“ 五一”、“汛期”、“国庆”等事故多发期之前,共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70次,到辖区农村客运、危化品运输、普通货运、维修、寄递物流企业开展检查90家次。共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环保巡查、检查71次,出动执法车辆71台次、执法人员207人次,检查码头59座次、渡口61座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清理渡口、码头及岸线环境2次,指导格里坪船管站5次。开展及参加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2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了交通运输总体安全。(3)抓好农机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全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5次,发放农机安全告知书20余份,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瑞云农机检测中心对辖区9台农用拖拉机进行年检(审)工作,年检合格率达到100%。(4)加强畜牧渔政管理。一是办理《通行证》60份,有效保障了生产物资和畜禽水产品运输通畅。二是加强禁渔期执法。开展禁渔期执法,张贴禁渔通告50余份,发现非法捕鱼2起,行政处罚1起,移交公安部门刑事调查1起。三是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采取网格化管理,加强知识宣传,排查生猪疫情,指导消毒灭源常态化进行,2020年累计排查生猪45642头,未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病猪,4个非洲猪瘟临时卡点扣留私家车辆携带的猪肉及产品近2000余斤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四是监督攀枝花市世翔食品有限公司按生猪入场批次,批批抽检,年抽检2700余批次,经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均全为阴性。(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一是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整合原农林畜牧局农业及畜牧业和原交通运输局部分行政责权,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省、市、区要求按质按时完成“行权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完成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确认、奖励、强制、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为减少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支持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配合完成了“三证合一”改革工作。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核规范性文件5件次,同时推行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双公示”企息平台,并协同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综合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特色亮点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到格里坪镇各村辖区开展农机生产领域扫黑除恶检查工作12次,经检查,未发现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农机配件,套取农机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辖区内15家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农资经营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共计检查农药经营店24次、化肥经营店18次、种子经营店14次,经详细摸排检查,未发现农资售假制假等违法行为。三是组织辖区农业企业、农业生产专合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5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2张。四是出动人员80余人(次)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支队三、四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污染、赃车入城等违法运输行为,查处超载超限71台,批评教育9件,移交交警大队11台,处罚45台,罚款18.49万元。查处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案件3件,处罚金额10000元,查处非法客运车辆222台,立案处罚115台。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法制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够,我局要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农业机械、水产渔业、兽药饲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各方面的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工作,工作量大、执法人员少(仅三人有执法证),难以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进行有力的打击。二是执法装备落后,局属单位现仅有三辆公务用车,均没有执法记录仪,不能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执法取证设备落后。三是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我局重新后扩大了执法范围,执法人员对现有的农业法律法规掌握不是很全面。这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十分不利,要加大专业法律的培训,迅速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水平。(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农业执法面宽事项多,涉及种子、农药、饲料、兽药、渔业、农机、农产品、生猪屠宰等行政执法事项341项,执法人员对所有的执法内容掌握不够充分。四、2021年主要工作(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制人员培训班及农机、动监、农业环保培训活动,使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1.加强完善程序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三)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2. 定期信息梳理。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3. 加强行业监管。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为重点,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民机手、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渔业安全无事故,为促进全市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4.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采取与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沙溪镇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02日2020年,沙溪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区各级有关依法治理的指示精神,聚焦关键要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深化开展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化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镇水平,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一、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谋划,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1+9”、市委 “1+5+2”和区委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我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步伐,以落实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为契机,科学部署,认真谋划,以深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为抓手,加快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二、坚持问题导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聚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镇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压实基层干部全面依法治理的责任感,全面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全力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高铁新城建设”和“重点项目攻坚战”为抓手,深入推进实施“六大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步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谱写沙溪镇高质量转型发展新篇章。今年1至9月份,沙溪镇1-9月实现工业总产值17.32亿元,同比-10.0%;营业收入17.99亿元,同比-10.0%;全镇规模上工业13家,1-9月规模上工业总产值4.74亿元,同比-9.6%;1-9月份全镇固定资产年投资额累计3.09亿元,同比增长45.31%;1-9月实现工商税收3543万元,比增16.78%。二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烈的法治氛围。我镇利用村级微型广播站、法治宣传车等设备定期在各村进行法律知识循环播放,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普及与之相呼应的法律法规。在开展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时期,重点普及《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通过搜集宣传身边典型案例,引导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守法。我镇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加强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召开专题学习宣传会议,全体镇干部及各村书记主任参加学习;我镇宣传人员先后到各村、市场等开展集中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还充分利用全镇的主要路口、高铁周边宣传栏、LED电子屏、沙一法治公园、各村宣传栏等固定宣传阵地悬挂大幅宣传图册、挂画等,广泛宣传《民法典》,让宣传不留死角;8月26日晚,镇宣传部门联合镇纪委、司法所到沙一村法治公园开展“与法同行,共创文明”主题的猜灯谜活动,向民众大力普及《民法典》包含的法律常识,推动《民法典》落地见效,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三是强化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律效力。我镇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制,采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等行为,强化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査。2020年前三季度,共出动日常巡查68次,出动巡査人员168多人次,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共计79份,口头责令停止违法违规建设60多次,对违法嫌疑人进行笔录调査共计70多次。同时,定期加强对辖区内山体环境、站南路、仁沙路等重点项目的遂查工作,防止乱控滥采、抢搭抢建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四是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我镇持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已对各村(居)开展了三场次的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我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宗数15宗,其中:涉及邻里关系5宗,婚姻家庭4宗,人身损害6宗,现已化解15宗。今年来共收到信访件11宗,已办结7宗,其中:来访来信来电信访件4宗,信访系统信访件7宗。同时,我镇结合全民禁毒宣传、禁种铲毒踏查活动、整治“三非”外国人等排查宣传活动,通过各学校LED滚动屏、宣传购物袋、实地走访、网络直播等方式,持续加强我镇平安创建宣传工作,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三、不足与下一步工作打算我镇在坚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对基层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教育力度不足,村干部队伍法律意识偏低;二是创新意识不足,对新问题、新事物用“法治”思维深度不足;三是普法力度不足,部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接下来,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好农村经济,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 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现公众参与常态化;三是深入推进普法教育不放松。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四是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嵊州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思路2020年12月25日2020年,市水利局认真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嵊委法办发〔2020〕3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0年法治政府主要工作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局党委对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部署的工作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法制学习。出台《嵊州市水利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周一夜学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开展《宪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三是加强法制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分批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系统业务骨干防汛技能和水利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嵊州市三维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加强与律师团队的联系与咨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能力,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水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管理等法律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3.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实施《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嵊州市水利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一是加强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12·4国家宪法日” 和“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体传播方式,围绕宣传《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民法典》,广泛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钉钉群等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等渠道受众面广、内容丰富灵活的特点,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利用“三服务”、“双随机”、“强监管”等各种场合,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宣传水法规,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域河道的保护。三是执法与宣传教育结合。结合巡查工作,开展执法人员进村入企活动,深入企业用水大户、重大涉水建设项目、水事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宣传水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开展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全市执法人员累计走访执法监管对象115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办事指南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提高政务服务办事质量,根据要求,完善后台数据,完成政务服务2.0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根据《绍兴市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我市区域水影响评价“三合一”工作,进一步提高涉水审批效率,加快向“事先区域评价、事中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方式转变。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我局的服务事项,网办率、掌办率、跑零次、电子化材料率均为100%,承诺压缩比98.89%,即办率88.89%。进一步提高网上办、即事即办率。四是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根据市政府要求,制订全流程审批工作指南,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要求,进一步梳理涉水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最多80天”工作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60天工作要求。5.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按照绍兴市水利局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135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信息,开展手机APP掌上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历史数据归集工作。三是以河(湖)长制工作为平台,进一步推进“无违建河道”的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无违建河道”渔溪江16公里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水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发现5起已全部销号。四是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0年共参与巡查352人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起,收缴罚没款17.23万余元。二、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思路1.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2016-2020年)》《嵊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详细的2021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常态宣传。精心组织“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城市节水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发挥水利网站等平台,打造法治宣传的主阵地。2.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数据整合,提升办理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核心指标。按照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并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实现“一窗受理”到位,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修编完善窗口办事指南,提高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比例,开展“同城通办”、“现场办理”等特色服务。3.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因局制宜,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制能力的培训,解决法制人才短板问题,鼓励各类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水政执法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4.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法院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等工作。石径乡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2020年12月17日按照《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中共凤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乡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强化学习,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精神。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精神。一是乡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每年将学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贵州“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列为重点工作,针对石径实际和全乡各部门的情况,每年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列入重要内容,用于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健全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杜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擅自委托执法的现象。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的公益性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执法证执法。二是乡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公布的执法依据,将执法职权进行分解,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权限层层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三是建立定期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根据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六是建立行政执法监查记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七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八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减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进项目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完善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我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四是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4个,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网格化管理已经全覆盖,基本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五是优化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最多跑一次”目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80%以上。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制定,重点推动防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了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七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配合县主管部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防范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制定调研、申报、审查和制定前评估等环节,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审查清理工作,经清理我乡未有要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制度和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二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每年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乡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配合县主管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配合县主管部门,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岗位,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配合主管部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执法关键环节音视频痕迹留存与可回溯管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和共享机制。五是配合主管部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六是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是认真执行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乡政府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配合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行政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凤冈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和《遵义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办法(试行)》,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了乡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在县组织的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配合县组织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法组织新任命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8、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乡人民政府及乡各工作部门自觉接受乡党委的统一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二是乡人民政府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水东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01日2020年,水东街道办事处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始终围绕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街道机关行政行为,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工作,促使街道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水东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2020年主要工作(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自水东街道办事处变更名称后,根据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水东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街道党委书记彭永雄同志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了各村委(社区)、各站办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村工作小组。二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街道党委年初召开法治街道工作专题会议,街道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了《水东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分管责任人职责清单责任书》,并与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街道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街道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020年以来先后下发了《水东街道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电白区水东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在村居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利于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四是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布。(三)强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各村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社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公开一事一议项目、低保评定、资产等事项,村社事务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群众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依托“四好村”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对党员违纪、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全街道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对黄赌毒和邪教等违法行为排查和不良风气的劝导纠正,努力推动全街道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三是建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依法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并通过依法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村社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四是加强“诉非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站办所、公安和司法等各方力量,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有效促进了全街道信访维稳、环保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土等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全街道群众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水东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社党员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三是全街道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整体较低。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突出村社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各村社公开工作力度、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各村社居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司法、公安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街道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街道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狠抓专项活动,促进法治风气养成。紧紧围绕“四好村”创建、安全社区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等专项活动,积极联合水东街道的“三村一社区”构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社会美德等良好风尚,促进群众不断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良好氛围。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街道、村、社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吴忠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4日2020年,吴忠市公安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推动公安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关键,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一、主要成效(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一是完善了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程序。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各分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局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公安机关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民法典》,市局党委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4次,组织11期2530余民警辅警开展政治轮训,各级公安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提升。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落实责任,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探索建立了“326+N”工作机制(印发了“三项制度”、梳理了2个流程图、健全了6个清单、做实了N项具体举措),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全市公安机关行政不及时受案率同比下降了95%。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为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定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全市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891台,确保了平均2人3部,各分县局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站27个,严格落实执行执法记录仪“处警必带、执勤必用、过程必录、信息必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运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示2个流程图(行政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及6个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权责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在中国·宁夏门户网站共公示行政许可67894项,行政处罚1025项;实时共享社会信用建设信息,在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共公示各类信息47047条,在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开信息34条。(三)紧抓公安改革不松紧,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一是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依托全区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和执法办案平台统一的接报案、受立案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结果告知制度,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的工作要求,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上下游流程的执法信息整合贯通。二是建成执法管理中心强化执法监督。建成市级执法管理中心,将全市57个执法办案场所视频监控全部接入,依托110接处警系统、执法综合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可视化、闭环式的监督管理。市县所队三级分层级对所有警情和行政、刑事案件实行100%的巡查模式。同时,将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等受案立案问题纳入重点巡查范围,每日提醒,每月通报,每季度分析研判,实时纠正执法问题。共巡查警情、案件14.9万起,发现问题3148起,监督整改3062起,整改率97%。三是全面落实办理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落实《吴忠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明确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执法责任,实现“一个闸门对内,一个通道对外”。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沟通侦查取证工作、报捕案件办理、公诉案件取证方面存在问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新型犯罪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审判角度为案件把脉,以法庭庭审标准指导取证,法定不诉和存疑不诉问题占比逐年下降,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升。(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公安”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抢抓实施市域、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战略机遇,推动市委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1+8”社区警务改革工作体系,实体化运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社区警务管理中心,优化完善警务区118个,建成标准化警务室95个,设立警务工作站107个,推动社区警务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万起。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行政案件到期督办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快侦快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1.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25.5万元。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成功侦破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和串通投标等经济类犯罪案件17起,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三是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累计办结行政审批、车驾管等便民业务15.2万件。建成“无人警局”6个,设立公安业务服务代办点11处,累计办理公安业务330余件。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今年以来,平台注册人数30万余人、实名认证23万余人,网上办件9215件,回复群众咨询7388件,群众满意率99.92%。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2020年以来,我局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二是执法方式不适应。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阳光作业”的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通畅。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一)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二)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伍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以岗位练兵活动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同时持续抓好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三)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廉政执法制度,依法规范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企业等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私自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宴请和礼物,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2日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强化统筹部署。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制订印发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前,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我局利用网上指导、电话指导或者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建设单位在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后,我局将按照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要求积极开展审批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便民、提速、增效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均缩短了50%以上。3、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县行政审批局部署,对纳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系统的200多项行政事项进行完善,按规范压缩审核时限、精简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事项的在线网办率,扎实推进电子证照集成办理流程。(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开展“双随机”监管。按照湖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即“双随机”系统)要求,开展日常随机监管工作。目前,移动执法系统内已录入污染源180个,其中重点污染源15个,一般污染源165个。2020年共计完成“双随机”信息录入数180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5件。2、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环境政务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26个,行政处罚案件15个,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1、加强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许可行为上,我局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集体审议制度,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行为进行集体审议。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集体审议会5次,审议通过环评审批事项26个。通过上述工作举措,确保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局与湖北谷伯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并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审查工作机制。(五)提高行政执法效能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规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2、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文书规范上,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襄阳市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接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案件评审,极大提升了我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六)严格环境执法处罚。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活动。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分类整治措施。一是对轻微环境问题一律下达风险提示函,责令整改。2020年已下达环境风险提示函、整改通知50余份。二是对排水风险较高的企业督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截至目前,已督办12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三是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今年,立案处罚企业15家,查封企业1家,关闭企业3家。通过开展整治行动,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以提升,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七)优化执法服务环境1、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谷城共有16家企业列入全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生态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可以优化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环境监管。建立清单后,减少了执法人员与企业人员接触、做到无需要不干扰,切实帮扶企业复工复产。2、修复信用助力企业发展。为鼓励失信主体不断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我局根据省、市、县信用办开展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要求,秉承服务意识,积极作为,固定专人协助企业开展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已在省厅环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省信用信息平台(由发改部门主导)、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市场监管总部门主导)等平台为6家企业修复处罚信息,有效避免了企业在参与招投标、争取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被失信惩戒,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促进谷城经济社会发展。(八)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我局办理县党代表提案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按时办复率100%;在司法监督上,今年我局无出庭应诉情况。(九)加强学法普法教育1、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普法宣传贯彻到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环保意识。二、存在的问题1、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2、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3、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偏少,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二是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分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新固废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宣传。此外,提前谋划做好分局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建设成效。三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落实法律顾问驻点制度,对重大案件执法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四是依法做好行政处罚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审核流程。对于故意非法排污、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持续保持环境高压态势,同时,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对于符合行政处罚免责情形的,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五是继续落实做好双公示信用数据报送及政务事务系统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报送工作。此外,按照市县部署,督促落实分局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六是继续抓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人大政协办责任分工,及时汇总相关单位办理意见并按要求反馈落实。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10日2020年,洋浦市场监管局以依法治国总体方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全面合力推进,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一)推进“证照分离”自贸区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此项改革工作,我局于1月2日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了推进会议,就改革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并以函件征求意见方式梳理出洋浦权限事项120项,其中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5项,优化准入管理85项。(二)积极探索“证照联办”改革创新模式。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最大限度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我局积极探索商事登记、食品药品、质量监督许可证照审批的全程无纸化、信息自动流转、不见面审批、一窗发证的“证照联办”创新改革,拟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证照联办”登记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并已印发执行。此项改革满足了新设企业需同时办理多项事宜的需求,着力解决企业“拿照容易办证难”的痛点,真正实现“准入即准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自4月26日正式实施以来,共受理办件37笔,办结37笔,发放相关证照37笔。(三)推行政务代办服务机制。我局立足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等特殊人群无法办理网上相关业务的问题,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代办服务机制实施方案》。该机制以更快更好方便特殊人群办事为导向,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创新设立“政务代办”窗口,建立“一般引导、特殊代办”的政务服务代办机制,为特殊人群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代办服务,变“群众办”为“政府办”,最大限度减少特殊人群跑政府的次数及信息化系统操作不便,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截至目前,共为1000余人次群众企业提供政务引导、代办服务。(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准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推动监管方式转变,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分批次随机抽派41名执法人员对全区随机抽取的283家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事项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登记事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抽查检查”“广告行为检查”“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督检查”“2020年度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等共计22项。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04家,其中海关监管企业(逾期未年报)26家,“双随机”抽查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78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共40家,其中企业29家、个体户10家、失信企业1家,有效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守信经商。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一)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一是编制印发《行政执法应知应会指导手册》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作为日常行政执法的工具书、案头书;二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局2019年4月以来的61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等各项制度的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执法程序,从案源管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进行明确,确保行政执法公正、规范。(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和换证工作。对全局56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证申领及换证,同时,对2名执法人员遗失执法证的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二是研究制定《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我局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三是对我局权力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共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1项,行政处罚事项691项,行政强制事项31项,行政检查事项43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三)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在行政许可、抽样检验、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统一制定规范执法文书,统一编制执法文书文号,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二是研究制定《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6台,基本实现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为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做好了装备保障。(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在内设机构中设置专门的法制核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法制核审人员,保障法制核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研究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对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均实行法制审核制度。三是研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第一版)》,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决定,均要求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平、公正。(四)推进“两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今年共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1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审核中。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一)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我局积极落实周末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在全区设置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2020年,共受理食品、药品、质量、价格、计量、电梯等投诉举报539件,办结539件,办结率100%。(二)积极做好复议诉讼工作。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一)组织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为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业务融合,提高我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加专业化、法治化的监管手段,我局以药品管理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外商投资法、民法典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了7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300多人次。(二)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一是组织21人次参加洋浦经济开发区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二是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禁塑、价格监管、网络监管、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培训50多人次。(三)参加网络在线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全局人员通过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开展在线学法,并按规定在11月底前完成50积分的学习任务;二是组织全局人员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开展市场监管业务在线学习,并按规定每人完成不少于5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四)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一是组织我局1名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的人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专业法部分考试,并顺利通过;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机构改革后的首次B类特种设备安全员证网上培训和考试,共计26名执法人员顺利通过考试并获得B类特种设备安全员证。(五)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为深入开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简称“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药监局开展的“两法一条例”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水平。六、加强法律宣传,营造法治环境(一)组织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及从业人员利用网络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服务平台参加复工复产免费培训课程,已有300多家(人)次的餐饮单位及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运用“海南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管理系统”实行在线申请报检。印发了《关于按期完成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通知》,督促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按期申请检定,共备案检定1036台(件)。(三)印制食品安全警示折页,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印制《食品安全警示》宣传折页共15000份,及时发放给区内所有中小学校305个班级,做到老师学生人手一份,同时要求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通过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防止类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四)引导经营企业人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采用闯关升级、有奖竞答等形式吸引公众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五)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日、6·9世界认可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农村、社区、校园、街道和企业,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和社会热点,大力开展为民送法等法制宣传服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制作抖音短视频5个,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玉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8日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玉溪”建设工作,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玉溪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建立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工作体制机制(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玉溪镇党委的主角定位,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的双组长模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镇各村、社区总支书记,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带头信法、坚决守法,严格执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司法所,由司法所负责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资料收集。(二)优化党内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三)完善党内各项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了玉溪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党政班子成员多次研讨制定了详尽的工作举措,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任务要求和职责措施,并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全镇的普法动员大会上,镇党委、政府与各行政村、单位签订了普法目标责任书,实行阶段性目标管理,督促村“一把手”亲自抓总,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二、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玉溪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道真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历史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推动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党的领导,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直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按年度向县政府及镇党委、镇人大报告制度。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镇人民县政府每年都研究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召开了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三、全面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清理结果,共清理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项。二是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制定了《玉溪镇关于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和《玉溪镇替岗首问负责等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评价。三是对我镇清理编制的“一表两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清理审核,保留了乡镇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8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权力49项),并向全社会予以公布。(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严格限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或增设行政审批环节,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维护法治统一,做到政令畅通。(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规范会议制度,严格公文审批。健全和推进了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切实推动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了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法律顾问费纳入财政预算。确定了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决策,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后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组建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溪执法分局,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为主行政权力集中行使,强化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农业等综合执法,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了多头执法等问题,不断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按照省、市、县要求,积极围绕确定的范围和重点,采取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评查工作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了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案卷。三是积极配合上级运用“云上贵州”平台,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录入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和我镇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切实推动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中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资料;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落实司法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凡涉及玉溪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时镇长均出庭应诉;健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二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支持审计部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财政、审计、监察机关处理决定,整改落实有关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严格行政问责,落实问责机制。四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对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研究并迅速予以回复。2020年受理一起公民申请公开玉溪镇行政信息,我镇依法及时予以受理和回复。(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并完善了党委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我镇领导干部的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邀请了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镇全体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进一步提升我镇干部的法治水平。按照省、市、县的统一要求,利用办理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以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机会,在网上学习了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内容。切实把宪法与公共行政法等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二是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注重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核、测试,建立了相关考察、测试等制度。组织开展全镇干部通过“法宣在线”APP进行在线学法,积累平时学习积分,并于9月组织全镇干部在“法宣在线”APP参与学法考试,全员通过在线考试。四、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坚持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当前,已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68条,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6条。(二)全面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就消防隐患整治、垃圾分类、安全生产等工作实行“联治、联整、联防”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全方位、无缝隙、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一年来玉溪镇政府作为被告的起诉率和败诉率已大幅下降。(三)持续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设立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村公共法律服务点8个,每村配备一名公益律师,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引2020年以来,我镇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53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780条,律师参与纠纷调解150余次。(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按照《遵义市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要求,严格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依法处理了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化解了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镇共有兼职人民调解员13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2020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和社会矛盾纠纷237起,调处成功224起,调解成功率97%。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提交行政复议答辩状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材料。2020年我镇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一次,该复议的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维持,表明我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五、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努力推动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迈上新台阶(一)率先垂范,做学法标兵。入脑入心,深刻领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定期组织乡镇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020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8次,专题研讨5次,专题党课2次、法律讲座1次。(二)招贤纳士,扩人才队伍。一是组织成立玉溪镇普法宣讲团,由镇直各部门中热爱法律、爱好法律、从事法律工作、有较好文化基础的同志担任宣讲员。目前,全镇共配备兼职普法宣讲员18人,累计宣讲26场。二是在全镇中小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对在校教师进行不定期的法治培训。 (三)多管齐下,抓普法宣传。一是认真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现代法治理念,努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并顺利通过省市“七五”普法验收。二是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力度,我镇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我镇民主法治建设步伐。以村(社区)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如期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镇今年创建了玉溪镇五八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并通过市级复查验收,获得命名并挂牌。三是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群众的公众安全感,我镇今年积极组织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以城乡村(社区)自治组织补充选举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决策。依托城乡村(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之机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贵州省村务公开条例》,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文化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以推进“四民主、两公开”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做到凡是涉及民生民权的热点、难点问题、惠民政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不受影响,利用换届选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了村级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工作对农村法律建设的促进作用,发挥好村务公开对城乡社区组织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四是抓好村干部的法治教育。今年我镇对各村干部进行了轮训,举办了《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劳动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条例》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培训班,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五是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2020年5月,我镇邀请了玉溪派出所警官、玉溪法庭法官、县检察院检察官对全镇中小学校学生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讲授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开展了“禁毒宣传进学校”活动。六是抓好普通群众的法治教育。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 禁毒宣传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日,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层活动,针对性地讲解了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接受宣传的人数在2500人以上,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00多份,横幅120多幅,图版25套。(四)群策群力,搭沟通桥梁。高质量办好建议和提案,努力把大家的“金点子”变成施政的“金钥匙”。每季度听取一次政府各工作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做好各类意见建议的汇总、督办和落实工作。今年共开展专题接待6批次,接待选民120余人,收集意见建议158条,现场答复97个,发出交办单13个,限期答复32条。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措施2020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存薄弱环节,全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对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口的普法更是现阶段工作难点;二是部分法治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流于形式,致使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在来年的工作中我镇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大力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引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持续完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大刀阔斧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二是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建立符合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我镇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普法的机制渠道,逐步凝聚成人人参与、惠及人人的全社会法治风尚。总之,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及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督察指导为契机,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征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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