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党课讲稿
警示教育党课讲稿
去年以来,XXX有同志出了问题,令人痛心和惋惜。XX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一直抓得比较紧,特别是XX的同志在领导身边工作,接受到的教育和规则比别的同志要多,可为什么还会有人出事?下面,我跟大家一起来探讨探讨。
一、这些年我们在不断进行教育、警示,为什么还是有同志出问题?
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一批“害群之马”被迅速查处,赢得社会各界拍手称快。省政府办公厅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到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之中,同步推进、同步督查、同步考核。应该说,办公厅党组抓廉政建设态度是坚决的,力度是很大的,制度比较健全,警示也是到位的。然而,我们还是有两位干部出了问题。这是为什么?这段时间,我反复进行了思考,觉得在办公厅的少数干部中,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扭曲心理,必须深刻反省、严肃指出、坚决纠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还存在职权就是特权、公家就是我家、为公为私不分的错位心理。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府机关的枢纽和核心,对省政府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办公厅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全省各地各专业选拔出来的精英,一直以来,同志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高度负责、任劳任怨地工作。但少数同志却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进攻和灯红酒绿的诱惑,心理产生了错位,逐渐变得洋洋自得、颐指气使,在行使督办权、协调权时宣称“我代表省政府,我的意见也就是省政府的意见”,混淆了“为公”和“为私”的界限,有时甚至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赚私利。有些事,明明是公事,有服务程序、有办结时限要求,若与办事者没私交、没有利益交往,就会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办起来就会旷日持久,在求办中显示“权威”,在拖延中获得好处。有些事,明明是私事,甚至是违反政策规定的事,但若有某些利益关系,就帮助出主意、搞变通、打“擦边球”,“特事特办”,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缘,公务员成了“私务员”。这方面,办公厅早有前车之鉴,2003年和2004年,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王道生先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和今年又先后发生了谢晚林、刘岳辉案。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单位、我们身边,它深刻地警示我们,如果办公厅的干部没有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甚至以公权谋私利,就必然走向犯罪、身陷囹圄。
二是还存在法不责众、被抓的是少数、漏网的是多数的侥幸心理。对“法不责众”这一成语,现在有“正解”,也有“歪解”。正确的解释应该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一般不能把大多数人的需求、行为作为惩罚的对象。但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执法者在执法时如果遇到较多的人违法,就会放弃执法。这种“误解”在我们一些干部的思想中还很有市场。有的认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事情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有的认为自己身份特殊、保护伞大、关系网广、哥们义气铁,即使败露,也能逢凶化吉。正是在这种侥幸心理驱使下,有的人偶尔得手,便变本加厉,一发而不可收拾,在错误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落得个“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的下场。如去年被抓的那名干部,被抓的前一段时间,我一直苦口婆心找他谈话,劝他坦白交待,争取宽大,可他认为自己到处托了关系,应该会没事,结果没多久就东窗事发,身陷囹圄。当前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事实证明,法不责众只是一个“掩耳盗铃”式的伪命题。比如,今年省委按照中央要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彰显了我们党“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决不会因面广而“法不责众”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对腐败严惩不贷、决不姑息的鲜明态度。
三是还存在“小节无害”、无伤大雅、谁也难免的放任心理。明朝御史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去工作,每一步都择地而行,生怕弄脏新鞋。但出城后,泥泞渐多,一不小心踩进泥水中,便“不复顾惜”了,也就是不再有顾虑、不再珍惜了。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理往往就放松了戒备、降低了要求,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随它去了。有的党员干部就是这样,大贪不敢,但小节不顾,有的人打麻将搞赌博,认为是“小欢喜,没关系”; 有的人收受小额贿赂,认为是“小意思,不碍大事”;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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