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先进事迹】创建“法律援助型”特色司法所典型事迹
创新思路,谋求突破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新发展 ——xx镇创建“法律援助型”特色司法所典型事迹xx镇位于分宜县东部,距县城7公里,距新余市区19公里,全镇总面积64.49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92个村小组,人口19767人。xx镇“工业有基础、农业有特色、文化有亮点”,可用“工业小镇,花园xx”来概括,是“工小美”新余的浓缩版。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初期,人员不足,经费匮乏,社会认知度低,工作难度大。近几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理念,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优势,创新思路,谋求突破,办理了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形象,逐步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认可。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增强政策倾斜,让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能力上有突破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经费问题,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我们紧紧抓住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倾斜,使我镇法律援助机构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不断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一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为利于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职能的定位,便于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接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更好的发挥法律援助的服务功能,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向县委司法部门领导汇报,并与县委组织部门多次衔接,经镇党委班子会研究同意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升格为正股级部门,并足额保障工作经费。现工作站已配备三名专职工作人员,有力的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为加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使用更合理,办案补贴标准和发放程序更规范、更便捷,我们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由镇财政所为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了专门账户。该账户纳入全镇的统一规范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有了党委政府政策上的支持,经费上的保障,我镇法律援助工作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二、整合社会团体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一是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方便群众上门求助,我们在xx镇政府综治中心增设了12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接待窗口,在接待处外墙设有20平方米的户外法律援助宣传栏,接待处内设接待咨询室、审查室、调解室三大功能区,并配备热线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接待处采取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专人管理、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方式,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 。在咨询服务中,无论咨询事由的大小,案情复杂与否,接待人员都认真听、详细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经过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即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则说明理由,并给当事人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合理的建议;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纠纷,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援助律师及时组织调解。法律援助接待处完善齐备的功能,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不断健全。全镇共7个村2个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共有9名村级联系人,64名法律明白人,分级领导,形成了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覆盖全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三是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我们整合辖区资源,在各个村(居)建立了“数量充足、热心公益、甘于奉献”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制定了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队伍的健康发展。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xx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枢纽,以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以各村居的法律联系点的组织网络,促进了我镇的法律援助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三、加强专职队伍建设,让法律援助工作在质量上有突破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是法律援助的精髓。我们把抓“保质”作为衡量法律援助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办案”这一核心开展工作。自2012年以来xx司法所与江西省鑫淼犇律师事务所结对挂牌成立xx公益法律服务站,我镇组织聘请的专职律师与各个村(居)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每个法律援助联络点配备2名专业律师,在镇工作站建立了定点坐班制度,定期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调解等法律服务。2014年底开始,我站的法律顾问和专职工作人员会对社区的低保和残疾人群、幼教机构进行专门走访,主动上门探问其法律服务需求。同时,我站积极与县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将我站没有执法权限的案件转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或将我镇辖区居民为当事人的案件交由专职律师承办的机制,以更有效地保障法援案件的质量。二是严把审查指派关。加强对案件的实质审查,除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事项的类型作审查外,我们采取根据律师专长指派和受援人根据律师名册“点援”相结合的办法选派律师承办案件。三是实行案件跟踪管理。首先一次性告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援人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电话等;其次跟踪办案进程。安排专人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受援人和承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贯彻案前有布置,案中有检查,案后有反馈;我们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将案卷材料交于县法援中心,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对业务档案进行分卷、归档等,及时完善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我站办案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每月有计划地随机抽取部分案件参与庭审旁听,加强对个案的监督,不断提高办事质量,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四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组织资深律师和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确定承办方案,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五是规范案件回访工作。我们不定期通过电话、访谈方式征询受援人对承办人办案情况的意见;定期听取检察和审判机关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点来点,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由于措施到位,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升。2017年度,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登记法律援助案件43件,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共12件。其中:非诉讼调解案件12件,解答咨询76人次,累计为受援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总办案量创历史新高。先后办理了贫困户曹某在饲料厂做苦工意外摔断腿长达2年的赔偿纠纷,村民陈某不在本县范围内劳动,意外被跌落的石块砸中身亡工伤,我镇工作站亲赴事故现场处理纠纷,工作人员多方联系当地各有关部门同我镇工作人员进行赔偿等一系列工作维护我镇公民的所得赔偿案,王某在务工途中意外身亡案,水川村村民欧某等人农田受污纠纷赔偿案,村民陈某和其妻子婚姻家庭纠纷案与村民山林山地租聘经济纠纷案,和一些村民最重视的山林权属纠纷案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四、增强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工作在影响上有提升法律援助作为法制建设领域中一项新兴的事业,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还不高,如何让这项利民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们在客观分析后确定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借用相关职能部门的宣传活动和平台。积极开展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中融入法律援助宣传内容,主动介入各职能部门的专项和综合性宣传活动,进行与法律援助工作有关的法制宣传。去年向横向联系的工作部门一一发送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函》,向受援人群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300余张,同时利用全镇各村(居)的普法黑板报,累计出了18期的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等宣传教育专版,并且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值班援助律师协助,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2017年,我们向各级媒体、内部刊物发送稿件多篇,均宣传推介了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动态;三是结合专项活动大力宣传。积极参与全镇“机关干部下基层,顺应百姓新期待”大走访、“平安联创”、“法治乡镇创建”“12.4宪法日”等各类主题宣传和教育活动,将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到基层,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向人们展示法律援助工作特色。三是配合专职律师开展法律宣讲咨询活动。积极利用我镇的专职律师的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共开展巡讲活动9次数,为我镇村(居)民3000多人次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的覆盖面全覆盖我村9个村(居)。经调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我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达90%以上,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贴近。法律援助工作让困难弱势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有力的促进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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