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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镇村(社区)党组织和第X届村(居)民委员会,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共X县委办公室 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X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开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努力描绘好新时代X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三)时间安排。原则上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二、方法步骤(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上旬)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镇党委成立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人武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综治办、信访、财政所、经管站、民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扶贫办、卫健办、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人员名单)。各村(社区)要依法推选产生换届选举委员会,保证换届选举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村(居)民委员会要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工作。同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换届选举工作机制,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全面调查摸底。全面落实镇领导成员包村联户制度,由镇党委牵头,组织镇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调研分析,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尤其是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要针对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风险制定预案。镇党委派出考核组,深入走访党员、群众,并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形式,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3.准确分析研判。各村(居)党组织要重点研判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镇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研究。要对落实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情况,特别是不能落实年龄学历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分别报省、市、县“换届办”。4.开展集中整顿。坚持先整顿再换届,我镇将以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社区)为重点,对每个村(社区)的选情进行分析研判,将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列为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一村(社区)一策”集中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选情特别复杂的,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整顿完成后再进行换届。5.制定工作方案。 我镇将根据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策要求、程序步骤、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等。将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我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前要报县“换届办”审核备案。6.做好离任审计。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正式选举前,我镇将协同农业农村、财政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人成立审计组,分片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审计结果要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7.加强培训教育。由镇“换届办”对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书记和村(居)换届委员会成员开展全员培训。编印操作规程、指导手册,确保换届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政策要求。将在党员群众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换届政策法规、党员公民义务权利教育,引导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由镇党委与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二)依法依规选举阶段(2021年1月上旬至3月底)1.村(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2021年1月底前)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1)组织推荐人选(时间)。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组织党员、群众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进行全额推荐,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50%的差额比例(即3个支委要5人,5个支委要8人),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镇党委可以直接提名。(2)进行资格联审(时间)。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镇党委负责联合镇纪委、派出所、卫健、综治、自然资源等站所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初审、联审必须严格坚持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相关审查部门和单位及相关审查责任人须高度负责,所有审查材料要签字、盖章,留存备查。对因审查不认真、失职失责造成不符合条件人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要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组织考察(时间)。对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成员单位、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镇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审议。(4)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时间)。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确定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将作出批复。(5)党员大会选举(时间)。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6)选举结果报批(时间)。选举工作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镇党委将及时批复选举情况报告,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2.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2月上旬至3月底)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确保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认真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以奇数为宜。依照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每村(居)必须精心选配一名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2)依法做好选民登记。采取村(居)民到登记站主动登记和登记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做好选民登记,尤其是对人户分离的情形,要认真细致做好筛查,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外出村(居)民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或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村(居)民名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前公布。(3)依法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分别拟定候选人名额。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提名。依照《民法典》规定,落实好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近亲属回避制度。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按村(社区)、镇、县级联审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由镇党委进行考察,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列为正式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提前三日公布选举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精心组织好正式选举,召开选举大会实行集中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使用流动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在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提前五日张榜公布选举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推行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大力提高居民委员会成员“本社区化”比例,条件不成熟的可采取户代表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产生。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另选他人当选的,只公布得票情况。3.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2021年3月底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居)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4.加强配套组织建设(2021年3月底前)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加强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年轻干部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妇联主席。按照有关规定推选村(居)民代表,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村(居)民理事会成员,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扩大党员村民小组长比例,村民小组长一般由党小组长兼任。推行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网格长、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四长合一”,党员村民小组长占村民小组长比例要有明显提高。(三)选举后续工作阶段(2021年6月底前)1.有序完成班子交接。镇党委将指导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县民政局要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班子交接工作于2021年4月上旬前全面完成。2.做好思想疏导。要关心爱护离岗离职的村(社区)干部,耐心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思想疏导工作于2021年4月上旬前全面完成。3.开展岗前培训。组织民政、农业农村、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对村级相关组织成员分期分批开展岗前培训,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参加1次镇级以上集中培训。岗前培训工作于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4.搞好换届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居)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4月初报送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工作)小组。村(社区)要做好换届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换届总结工作于2021年4月上旬全面完成。5.建立完善相关机制。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完善和落实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理事会、村(社区)民主协商等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制定完善村办公司制度,规范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管理监督。全面落实村(社区)干部值班、坐班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分工,按规定确定人选担任村民兵营长、妇女主任等。加强村后备干部队伍,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青年等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村(社区)干部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工作于2021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6.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进一步优化完善村、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农村一般以村民小组、城市一般以居民小区或巷道为基本单元,合理划设网格;以网格为基本单元,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置功能性党支部或划设党小组,在农村形成“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三级村党组织体系,在城市社区形成“社区党组织-网格(居民区)党支部(党小组)-楼栋-单元”四级党建网格组织体系和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三长”管理体系,进一步把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从村、社区一级延伸拓展到村民小组、居民小区一级,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工作于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三、需重点把握好的几个问题(一)严把人选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既要重人选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干中选、选中干,真正把那些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发现出来、任用起来。村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①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②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③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④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⑤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⑥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⑦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⑧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⑨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⑩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对照“十不选”细化具体情形,指导村(社区)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要结合“十不选”情形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组字〔2020〕18号)中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要逐级上报县委研判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二)突出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城市、爱社区、爱居民,具备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服务凝聚社区党员群众的能力素质。我镇通过换届,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与换届前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比例由50.5岁力争下降到50岁以内、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由40%力争提升至52%、致富能手比例由84.4%力争提升至90%以上。原则上,新选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5岁。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可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村(社区)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三)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换届中,要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四)大力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3至6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3至5人,“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全面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占比要有明显提高。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设纪检委员。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原则上要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提名人选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以及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应予回避。(五)积极拓宽人选来源渠道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中选拔一批;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从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注重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重视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重视选拔优秀党员退役军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力争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退役军人比例由换届前的16.7%提升至22.2%。(六)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1.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将正风肃纪作为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以严肃认真的纪律搞好换届。广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凡经查实的,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严肃处理。2.加强全程监督。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继续全面推行换届选举“三项承诺”制度和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信箱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3.强化风险防范。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把困难估计足、隐患排查清、风险防控好。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选情复杂、信访矛盾突出的村(社区)要派驻工作组实地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换届工作有关信息由各级“换届办”负责统一发布。我镇将针对疫情防控形势,督促指导换届选举期间,继续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这次换届,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的背景下进行,处在“两个大局”交织、“两个一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成5年、集中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自觉以重要指示精神统领和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换届的全过程、各方面,使换届过程成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推动全面脱贫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二)压实领导责任。我镇将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镇党委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担负起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职责。把抓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换届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三)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镇人大主席团要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镇党建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镇民政所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镇纪检监察、政法、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拉票贿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镇党委宣传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镇财政所要落实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经费;镇经管、农业农村、扶贫、卫健、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驻村第一书记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四)加强工作指导。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紧扣换届关键节点,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加强选情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换届办”下设指导组,要抽调熟悉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及同级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工作人员参与换届督导工作。要建立上下通畅、反应及时的换届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包干一个村(社区)。对以往换届问题较多、出现重大恶性事件,或此次换届过程中可能问题较多的村(居),由镇党委的主要领导带头联系、密切关注,镇“换届办”要重点督促指导。对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镇党委书记要带头联系、全程指导,镇“换届办”将要直接督促指导,抓实整顿工作,评估好换届选举时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镇、村两级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实施。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征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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