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期,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访谈、查阅台帐资料等形式,对本级机关以及商务系统机关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现状进行初步探索,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做好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路径和办法。 一、做好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必然要求。 意识形态领域是一个无硝烟的战场,学习党史就是批判虚无、澄清谬误的利器。通过对党史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的学习教育,进一步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斗争的光辉历程,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理清历史发展脉络,培养锻炼党员和群众正确的历史观。在配合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压缩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生存空间。 历史虚无主义是意识形态领域一种错误思潮,它的本质在于通过“否定人民革命历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进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主义道路和人民民主专政,试图以乱史而达到社会主义改旗易帜之目的”。就其表现而言,主要有: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巨大成就;攻击和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颠覆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打着学术的旗号,以片面或虚假的资料,来达到抹黑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的,等等。新时代以来历史虛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极尽西化、分化中国的图谋,小则侵蚀共产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大则威胁“两个维护”。与此同时,一些“低级红”“高级黑”言论更具伪装和欺骗性。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涌动。习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者,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学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但中国共产党人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也不是文化虚无主义者”。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面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势在必行。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做到“两个维护”,必须以党史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将发人警醒的历史案例与先进典型示范教育结合起来,为党员干部提供明辨是非和养正气、祛邪气的良药。 以对重要历史人物的评价为例,习总书记在纪念**主席同志诞辰1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时指出:应该放在其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并提出了科学评判历史人物的“六个不能”: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不能忽略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偶然性的关系;不能把历史顺境中的成功简单归功于个人;不能把历史逆境中的挫折简单归咎于个人不能用今天的时代条件、发展水平、认识水平去衡量和要求前人不能苛求前人干出只有后人才能干出的业绩来。习总书记高度评价了**主席同志的历史贡献,并认为其“晚年的错误有主观因素和个人责任,还在于复杂的国内国际的社会历史原因,应该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和分析”。评价重要历史人物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任何简单或者以偏概全的评价都是对历史的亵渎。 二、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现状 纵观当今世界,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较量是长期的、复杂的,也是严峻的、紧迫的,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从国际形势看,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正在大变革大调整,思想文化领域交流交融频繁、斗争深刻复杂;从国内发展看,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期,各种问题和矛盾叠加凸显,再加上一些西方国家长期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不遗余力地推销其政治理念和价值观念,宪政民主论、“普世价值论”等错误思潮不断兴风作浪,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趋激烈。近年来,机关党组织全方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为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局党组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机关党委(相关科室)组织协调、党支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忠诚履责的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加强思想动态监管,设计了“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查问卷”进行在线填写调查,提升了机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机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得到全面落实。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切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引导和管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掌握得更加牢固。 (二)理论武装得到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切实加强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和引领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用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三会一课”、研讨交流会、理论学习会等形式,不断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引导。每年定期开展主题党课讲课活动,创新开展了“五型”党课、知识竞赛等工作手段,统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跟踪,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加强舆情管控和思想舆论引导特别是网上引导,及时澄清模糊思想认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三)思想道德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近几年,机关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员干部赴井冈山、皖南事变纪念馆、延安红色革命根据地进行党性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初心使命大讨论活动,集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双结对”互联共建活动,深化机关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各类先进模范评选,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在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结合传统节日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服务“四进”活动,在机关、行业、窗口、推行文明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率。加强阵地建设,壮大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制作播放公益广告灯箱、制作张贴“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招贴画,制作党建“海棠花红”阵地,在局域网上坚持主动发声、主动引导,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 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努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逐步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发展的主流趋势,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同志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中央的事,离我们距离尚远,无需操心;有些领导干部过分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加快发展,忽视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发展。有的不善于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把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业务工作中,而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投入较少,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 二是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没有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教部门组织协调、有关处室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中,有关处室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只是宣教部门的事情,工作中还存有与己无关、高高挂起的心态。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没有真正投入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没有形成经常化、常态化格局。缺乏具体工作职责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主体模糊,出现问题后,无法追责或者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是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表面化现象。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但其工作渗透到各行各业、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明确和落实责任,动员各领域各部门合力推动。这方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细致,还没有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齐抓共管的立体式工作体系,对党员干部的所思所想关注不及时具体承担工作的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不够,创造性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能力不足,导致工作方式方法单调;带着完成任务的态度对待意识形态工作,缺少真诚的交流与互动,有的单位表面上看起来很“和气”,实际上处于一种凝滞、凝固的状态。 四、关于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考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面实施,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地位,必须从思想上、认识上提到应有高度、摆在重要位置。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对机关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更高,需要进一步从巩固党的意识形态阵地的高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努力发挥协调推进、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示范引领等方面作用,打好意识形态领域主动仗。 (一)担当职责,切实发挥协调推进作用。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机关党组织应有之责、应负之责、应尽之责。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一个社会能否和谐稳定,一个政党能否稳固自身的执政地位,既取决于国家的硬实力如经济实力、军事实力、技术实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如民族精神感召力、民族凝聚力、意识形态的整合力、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等。意识形态建设是整个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如果失去了意识形态领域内统一的指导思想,出现了意识形态的安全危机,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盘散沙,国家自身的安全也就无法保障,政党的执政地位也无法巩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协调落实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及时了解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一年至少2次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为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机关党建目标考核范围,同机关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有力推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教育,切实发挥核心堡垒作用。“意识形态工作是在人脑里‘搞建设’,‘地质’情况复杂,变数很多,建设难度很大。”如今,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一方面凸显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持续推进。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过时论”、“说教论”“非学术论”、中国共产党“非马论”等噪音杂音也不绝于耳;在实际工作中,马克思主义在有些领域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甚至在一些场合公开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会受到指责和嘲讽。面对这种形势,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只有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真信马克思主义,才能做到坚持马克思主义理直气壮,旗帜鲜明。这就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三)完善机制,切实发挥监督约束作用。机关党组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是要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学会当“铁匠”,敢于打铁硬碰硬,才能发挥监督约束作用。要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特别是要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确立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好,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耕细作、履责担责,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握正确方向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网上舆论工作和阵地管理,处置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管理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要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大家主动认领责任、对号入座、抓好落实。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机关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前线指挥部”,两个书记就是冲锋陷阵的“主将”,要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积极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和网络舆情风险研判,进行风险点排查和集中整治,加强对刊物、网站、论坛、讲座等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稳妥做好重大政策举措出台的审查把关和解读工作。用好用活局域网、“学习强国”xx平台,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强我”系列活动,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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